本报讯 (记者刘修兵)记者日前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切实加强古城保护,遏制文物违法行为,强化文物消防安全,国家文物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行为与消防安全专项督察”工作。
据悉,本次督察将集中力量对古城保护中存在的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火灾多发等情况进行督察,纠正一批文物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水平。通过督察,推动全行业和地方各级政府深入认识文化传承、文物保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树立古城保护正确理念,保护传承古城的历史文化价值。
本次专项督察采用地方自查、省局抽查、国家文物局督察与遥感监测“四结合”的工作方法。督察重点内容包括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复核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重点核查文物消失情况;擅自拆除或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违法行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古城文物消防安全状况与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督察工作8月启动,持续至今年11月。国家文物局要求,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建立台账,逐项督促整改落实;普遍性问题,应深入调查研究,落实责任,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指导本地区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