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号笠翁,清初戏曲家、曲论家、小说家,杰出的日常生活美学大师。他的名字曾如明星一样家喻户晓,红遍17世纪的中国大地——虽然少数封建卫道者对他颇有微词,但大多数人,上至达官,下至草民,雅至舞文弄墨的士大夫,俗至目不识丁的引车贩浆者流和妇人小儿,都喜欢他、赏识他,为他的作品所倾倒。
他的剧本,有时候上半部刚一脱稿即被抢去付诸演出,不得不急急撰写下半部以为后继,许多优伶因能搬演笠翁作品而身价倍增。几百年来,李渔作品《笠翁十种曲》《闲情偶寄》《一家言》等无数次被重印、翻刻乃至盗版;李渔所创造的喜剧让人们一直笑到现在,他的剧目如《风筝误》《怜香伴》等,今天还在被各剧种上演。
一
李渔生前,人们常称他“怪物”“异人”,这实在是对他生动而真实的写照。他“怪”在何处?“异”在哪里?因其行为违抗时俗、作品标怪立异也。他的人生光彩在“怪”“异”,他的历史贡献亦由“怪”“异”生发的超越性而来,“怪”“异”实乃其艺术创造的标志性品格。
李渔之“怪”“异”似乎与生俱来。从小,他干什么都别出心裁,特立独行。进入青年,他的许多行为也很“另类”。19岁那年,父亲去世。按旧时习俗,死者逝去,葬后第一天晚上曰“起煞”,鬼魂随之而去;而第七天晚上,鬼魂要回家巡视,曰“回煞”,这一晚,亲人须移外避鬼,不然有性命之虞。一位“日者”(以占候卜筮为业的人)以此规劝李渔,李渔却质疑:遍读圣贤之书,并无“回煞”之论;翻检历史,亦不见“回煞”记载。于经无据,于史无证,人们却笃信不疑,岂非咄咄怪事?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王阳明说“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李卓吾也告诫人们,不要以圣贤之是非为是非。再看看邻里百家,也并没听说哪个有“回煞”之难。于是李渔认定:“我之所师者心,心觉其然,口亦信其然,依傍于世何为乎?”于是他挥笔写了一篇《回煞辩》,痛斥“回煞”之谬,令“日者”哑口无言。
李渔读书,爱作翻案文章,满脑子逆向和多向思维。前人大都赞扬春秋时晋国大臣介子推的耿耿忠心和自我牺牲精神;李渔则一反历史定见,认为介子推是伪君子。介子推当年追随晋公子重耳逃亡国外,曾经割自己大腿上的肉,煮了给重耳吃。后来重耳成了晋文公,重赏流亡时跟随他的人,唯独没有介子推的份儿。当时有人作歌这么唱道:“有龙矫矫,顷失其所。五蛇从之,周遍天下。龙饥无食,一蛇割股。龙反其渊,安其壤土。四蛇入穴,皆有处所。一蛇无穴,号于中野。”怨怼之情显而易见。由此,李渔推测:介子推“割股”,可能是做样子给重耳看,以图他日之报。李渔认为,这并不崇高。
有个故事说,尧帝想把天下让给许由,许由一听,忙说:“请不要弄脏我的耳朵!”赶快到颍水去洗耳;此时又恰逢巢父在颖水下游饮牛,立刻把牛牵走,说:“请不要弄脏我牛的嘴!”李渔看了这段记载,笑道:当年的天下竟然如此一文不值,逢人即让,还不如小孩手里的一个馅饼,怎能令人相信!李渔真乃名副其实的“疑古”先驱。
李渔就是这样不信邪、不唯书,违俗违众,自由狂放,不愿受常规约束,“我性本疏纵,议者憎披猖”。亦正因此,李渔在各个领域向凡俗和陈规开战。
二
按常规,作传奇(即戏曲)重在词曲和音律,李渔则反其道,提出“结构第一”的口号,因为“传奇之设,专为登场”,戏曲是通过优伶演给人看的,不是像诗文那样置于案头供人阅读的,因而“结构”最重要。李渔论戏曲布局之“立主脑”“密针线”,论戏曲语言之“贵显浅”“重机趣”,论戏曲音律之“恪守词韵”“凛遵曲谱”“别解务头”,论戏曲宾白之“声务铿锵”“语求肖似”“词别繁简”,论戏曲格局之“出脚色”“小收煞”“大收煞”……都贯穿“结构第一”的思想,这是戏曲史上的创新。李渔还把以往的“案头之曲”扭转为“场上之曲”,把以往戏曲“抒情中心”扭转为“叙事中心”。以往的戏曲总是把“抒情性”放在第一位,眼睛着重盯在戏曲的抒情性因素上,而常常对戏曲的叙事性视而不见,连金圣叹也不能免俗。而李渔则认为戏曲应以叙事为主,在他的作品中大大加强了以叙事功能见长的宾白的分量,从而做出了历史性超越。
李渔不仅对中国曲论卓有洞见,同时也是清初白话小说第一人,在他之前,小说家大都袭用宋元作品的老故事、旧关目,照搬成事。李渔决心改变这一状况,摆脱对前人作品现成故事的依傍,自己挖掘新情事、寻求新人物、构想新关目,进行全新的创造。孙楷第说:“冯梦龙述古之作,有时只就本事敷衍,不能加上新生命;在笠翁的小说,是篇篇有他的新生命的。”就此而言,李渔堪称勇敢的小说革新家,他走出了小说创作的新路子,比冯梦龙等人大大前进了一步。
他的园林美学,倡导的也是超越凡俗的创新思想。李渔生活的时代,某些“通侯贵戚”造园,不讲究艺术个性,以效仿名园为荣。有的人在造园之先就告诉大匠:“亭则法某人之制,榭则遵谁氏之规,勿使稍异”;而主持造园的大匠也必以“立户开窗,安廊置阁,事事皆仿名园,丝毫不谬”而居功。李渔勇敢地否定了这些错误观念。他以辛辣的口吻批评说:“噫,陋矣!以构造园亭之盛事,上之不能自出手眼,如标新立异之文人;下之不能换尾移头,学套腐为新之庸笔,尚嚣嚣以鸣得意,何其自处之卑哉!”李渔提倡的是“不拘成见”“出自己裁”,充分表现自己的艺术个性。他自称“性又不喜雷同,好为新异”,葺居治宅必“创新异之篇”。他的那些园林作品,如层园、芥子园、伊园等,都表现出李渔独特的艺术个性。
三
李渔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反盗版。李渔当时写书、编书、刻书,以获取正当收益,维持一家生计。如此辛辛苦苦赚钱谋生,哪容得不法之徒盗版?然而,盗李渔之版者,连连在苏州、杭州出现;因此,李渔连连出“战”。李渔维护自己的出版权益毫不含糊,他说:“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当决一死战,布告当事,即以是集为先声。”斗志之坚决,由此可见。今天看来,三百多年前李渔说的话,与现代中国的作家权益法中的许多精神,十分吻合;他所表现出来的希望通过辛勤劳动、公平竞争而获得生计,这种强烈的版权意识,以及誓与盗版行为“决一死战”的决心,非常难能可贵。
在自我封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代,“怪”“异”之李渔,许多思想都显得那么不合世俗、那么超前,他大胆创新的品性使他前进的脚步永不停息,他的思想、作品总是追求日新月异,他熟悉传统而又惯于“自我作古”——颇类似于近代西方卢梭、托克维尔等人所谓“自我统治”,即个体不服从他人的意志。他总是接连不断而又出人意料地展示奇异招数,想人所不敢想,道人所未曾道;他的传奇和小说总是语破天惊,能“救得人活、又笑得人死”,难怪他常常被人视为“怪物”“异人”。面对李渔这样的品性,再想想今天各级学校培养出来的许多小绵羊、大绵羊式的青少年——他们善于死背课本、死记老师的话,高分低能,缺乏逆向思维、多向思维与创造能力,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