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保护项目,目前我国已拥有8处联合国粮农组织批准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加强对这些遗产的保护与管理,近日,农业部组织起草了《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的保护管理范围是联合国粮农组织批准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是最早响应和参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国家之一,目前已有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江西万年稻作文化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云南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内蒙古敖汉旱作农业系统、浙江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和河北宣化城市传统葡萄园8处农业文化遗产入选,数量居各国之首。
《办法》明确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审核流程。申报应由县、市(地)级人民政府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农业部。农业部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候选项目,列入预备名单,并从名单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
《办法》要求,遗产所在地县、市(地)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采取动态保护措施,及时公布遗产的保护范围、界限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将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遗产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应当通过补贴、补偿等方式,保障遗产所在地农民能够从遗产保护中获得合理的经济收益,提高其参与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办法》规定,遗产所在地县、市(地)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遗产不被破坏,基本功能和范围、界限不被改变。遗产基本功能和范围、界限确需调整的,应当由遗产所在地县、市(地)级人民政府按照原申请程序提出,由农业部提请联合国粮农组织决定。
在去年国家文物局更新后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哈尼梯田、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等农业文化遗产赫然在列。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新的遗产类型渐渐步入保护视野。(李佳霖)(原标题:农业文化遗产将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