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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宋朝“高薪养廉”的罪与罚

2015/11/9 10:22:53 点击数: 【字体:

读史:宋朝“高薪养廉”的罪与罚

图为宋代官员家宅及其生活

  宋朝在历史上,一直被认为是富庶的朝代,很多人认为宋朝“藏富于民”,官民比例低,政治比较清明。但如果认真翻开历史,较较真,恐怕结论未必如此。

  宋朝官员的幸福生活

  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只有官员算是“国家公务员”,自秦汉官员工资就开始实行严格的“秩禄制度”,即按照官秩(官或爵的高低)来发放薪饷。宋朝也延续了这一制度,不过无论与前朝还是后朝,甚至与当代相比,其官员薪俸之优厚,都是令人咋舌的。

  以宋朝的一品大员(宰相、枢密主官)为例,即使没有爵位,其月薪也能达到300至400贯(《宋史》,职官志篇),是汉代的10倍,是清代的6倍。这还不算官员本人还有各种换季服装、绢、绵、禄米等“福利补贴”,官员家属还能按照等级获得衣服、粮食、茶叶、酒、炭,甚至是马料等种类繁多的“恩荫补贴”。

  也许这样写,读者们不容易对以上数字概念化,在这里我们引用一位历史学家,对一位国人耳熟能详的大清官——包拯的薪俸所做一个研究,来作为说明和补充(依据:宋仁宗嘉祐年间《嘉祐禄令》):

  因此,包大人年薪合计应为:20856贯钱、2360石粮食及其他实物补贴。另据史料记载,北宋时期,如无战乱,粮食价格一般是300-—500文一石,绫绢罗绵大致价格为1600文、1200文、4000文和85文——因此综合计算起来,包大人的实际收入还要远超2万贯。

  考虑到中国自隋唐以来农业生产的水平就已经相当高了,因此我们用粮食来衡量一下包大人如果活到今天,他的年薪大致是多少。

  北宋粮食价格按照400文一石(约100斤),如按每斤粮食人民币2.5元来计算,北宋的400文等于今天的25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一文铜钱折合人民币0.625元,每贯铜钱则折合625元,2万贯就是1250万元——而当时北宋一个州(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县),每年上缴中央的财税一般也才1-3万贯左右。

  此外,宋朝还设立“祠禄之制”,官员进行定期疗养,一切费用均由国家承担,一些官员还能领取两份薪饷“职钱”——如此优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员很少有自愿致仕(退休)的,甚至有人为此不惜大肆贿赂吏部改年龄,以达到继续留任的目的。

  所以,自宋神宗开始,朝廷开始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逼到年龄的官员退休:一方面对年满七十的官员不予考核和升迁,另一方面,对自愿退休的官员加官晋级(有点类似当代公务员退休上调半级至一级待遇做法),并对其子孙可以“荫补”,即给予一定的官职但没有具体职务,甚至还优待其妻子——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梁山上能“大秤分金银”,而且还有一帮好兄弟,杨志却宁愿去投靠梁中书,希望能“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而不愿意上梁山的真实原因所在。

  “高薪”没能“养廉”

  按照高薪养廉的思路,宋朝官员拿这么多工资,应该安分守己,恪尽职守才对,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以历史上著名的“花石纲”工程为例,就可以看出北宋官员并未因高薪而放弃任何一个可能发财的机会。

  “花石纲”起源于宰相蔡京发现了一个朱勔的苏州人,此人精于山石园林艺术,并推荐给宋徽宗。宋徽宗用过大喜,于是在苏州设置了一个“应奉局”,专为皇帝搜罗奇花异木,嶙峋美石,用以建设皇家园林。

  由于当时没有铁路和发达的载重汽车,这些花石只好通过古运河水运至汴京(开封),十船称作一“纲”。据宋史记载,“花石纲”持续了20多年,“大率太湖、灵璧、慈溪、武康诸石;二渐花竹、杂木、海错;福建异花、荔枝、龙眼、橄榄;海南椰实;湖湘木竹、文竹;江南诸果;登莱淄沂海错、文石;两广、四川异花奇果”,几乎全国各地,没一处不是朱勔的目标。

  为了确保“花石纲”的运输,不但关系国家民生之重的漕运被排挤,漕船和大量商船被强行征用,而且各级官员均在其中上下其手,不放过任何一个大发横财的机会——据史料记载,各级官员们不但极力帮助朱勔搜罗“花石”,而且还趁机对百姓敲诈勒索:各级官员不单帮应奉局搜罗花石,若看中了谁家比较富有,还会强行勒索钱财,不然其房屋、田地甚至墓地都被官员伙同应奉局,派人以黄纸封之,称为供奉皇帝之物,强迫居民看守,稍有不慎,则获“大不恭”之罪,而且会故意破墙拆屋的搬运。因此,被征花石的人家,惧于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后果,只好倾其所有,以应对各级官员的勒索。

  相对于百姓的穷困,宋朝各级官员却过的是穷奢极欲的奢侈生活,就连百姓口中的清官代表寇准,其生活也极其奢靡。例如宋史就说他,“准少年富贵,性豪侈,喜剧饮,每宴宾客,多阖扉脱骖。家未尝爇油灯,虽庖匽所在,必然炬烛。”其奢侈行径甚至到了让司马光给儿子做反面教材的地步——司马光说寇准 “近世寇莱公(寇准封莱国公)豪侈冠一时。”

  可以想象,当时百姓口中的清官代表寇准,其生活都如此奢侈,那人民口中的贪官蔡京、童贯、高俅等人又该当如何?只怕会在“奢靡”前加一个“更”字。另外,随着官员子孙的繁衍,因“荫补”而增加的官员数量越来越多——真宗时,宋朝官员数量大致在一万左右,仅仅过了40年,到了仁宗年间,官员人数即翻了一倍还多,到了英宗时更是接近三万。

  与此相对应,为了豢养越来越多的官员,宋朝的中央财政收入也越来越吃紧——北宋初年,两千万的钱粮收入可以结余大半,而到了仁宗年间,尽管国家不断上调税赋,国库收入达到一亿三千万以上(一说一亿五千万,超过唐7倍,而国土面积和人口均不及唐),却无丝毫结余。

  所以方腊才在起义檄文中说,“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无锱铢遗。且声色、狗马、土木、祷祠、甲兵、花石靡费之外,岁赂西、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

  从这个角度上说,有宋一代,虽不是主观上希望借高薪来养廉,但其高薪制度却没起到养廉的效果,反而耗空了国家,成为其积弱的主要的内因之一。

  人物姓名:包拯

  人物官职:龙图阁直学士(侍从官职),尚书省右司郎中(寄禄官职),开封府权知事(行政官职)

  龙图阁直学士薪俸

  月“料钱”(基本工资):120贯,计年薪1440贯;

  月“添支钱”和“餐钱”(补贴):18贯,计年薪216贯;

  春、冬两季“衣赐”,每次发5匹绫、17匹绢、1匹罗、50两绵。

  小计:年薪1656贯,此外每年还有10匹绫、34匹绢、2匹罗和100两绵的实物收入。

  尚书省右司郎中薪俸

  由于《嘉祐禄令》规定,一个官员既是寄禄官,又是侍从官,那么只能领一份工资,哪份高领哪份——尚书省右司郎中每月料钱35贯,没有餐钱和添支,衣赐也低于包拯的侍从官职薪水。虽然我们不能排除包大人高风亮节,主动拿低薪水的可能,但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很低,而且即便如此也肯定是广大宋代官员中的特例,故此我们暂且认为包大人会领那份高薪水。所以,我们暂且委屈一下包大人,将他这份工作收入按0来计算。

  开封府权知事薪俸

  月粮:30石,计年薪360石;

  每月“公使钱”(招待费):1500贯,计年薪18000贯;

  每月“添支”(不可预见支出补贴):100贯,计年薪1200贯;

  职田(朝廷分给官员的私产,可自种,也可收租):2000亩。

  小计:年薪19200贯、360石的粮食,考虑到包大人的名声,他的2000亩田产按照一亩一石年租的“白菜价”来计算,约2000石,再加上绫、绢、罗、绵等其它各类补贴。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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