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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公文中的书姓阙名制度:工作人员不敢直书其名

2014/10/20 11:36:56 点击数: 【字体:

  裴伟在《文汇读书周报》上撰文谈道,教师节前夕习近平参观北师大时,向北师大出了一道“难题”。在参观校史展览时,习近平发现老校长林励儒给毛泽东的一封信的落款竟为“林〇〇”,他的当场提问难倒在场所有人。北师大经翻阅相关校史档案和调查后表明,当日展出的林校长书信系公函草稿,“姓氏+〇〇”式的落款也曾多次出现在该校校长的公函里。

  习近平在北师大看到的姓+圈圈,这是旧式公文中的书姓阙名。

  书姓阙名制度,是由宋以前的“阙名自押”制度演变而来。古代盛行避讳,不仅公文中避免运用犯讳字样,即使某一公文中已使用了长官姓名,文书工作人员起草、誊写时也不敢直书其名,而要在长官官衔后空出书名位置,谓之阙名;留待长官审核认可后亲笔填写,谓之自押。两者合称“阙名自押”。长官在官衔后阙名亲笔押名,遂表示已审定全文,批准生效发出。例如少林寺《武德四年告少林寺文》,“世民”二字与通篇字体不同,即为自押之故。

  阙名自押制度至宋代废止。因公文如数处阙名,就要数度亲押,颇为繁复,难免偶有疏漏,久而久之相沿成习,徒具阙名之形,而无亲押之实。在清代档案里,许多官衔后仅有姓而无名讳就是如此。

  在民国时代,避讳制度已不存在,然而机关、学校的公文起草的文牍(上行文)中,“书姓阙名”甚至圈圈阙名这种情况依然存在,在长官的姓后面画了圈圈,就是草稿中略去了长官的名讳,这种情况在档案里面比比皆是,不足为奇。然而这种旧式公文草稿款式一般藏于兰台,难得一瞥,对今人来讲肯定有些陌生。(致予 摘)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北京日报(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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