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他用残酷的恐怖的屠杀手段,推翻八百年来的传统政治制度,组织新的分部负责政府,自己综揽大权,造成专制的残暴的专制政治。接连不断制造大狱,杀了十几万社会上层的领袖人物,利用检校和锦衣卫侦伺官民,应用里甲制度布成全国性的特务网,用廷杖挫损士大夫的气节,立“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之法,强迫知识分子服役。在三十年为一世的长期统治下,开国功臣被杀光了,谋臣策士一个个被消除了,豪绅地主成群成批被淘汰掉了,全国上下各阶层的人吓得胆战心惊,诚惶诚恐,束手服从。他不但是国家的元首,也是政府的当局,也是国军的最高统帅,是最高的立法人和审判官,又是法律的破坏者,具有无限制的货币发行权和财政支配权。用学校和考试制度造成忠顺的干部,用里甲轮役的方法动员全部人力。他收复了沦陷于外族四百三十年的疆域,他建立了中华民族自主的大帝国,是大明帝国的主人,也是几十个属国和藩国的共主,他被后代人称为“民族英雄”,也是有史以来权力最大地位最高最专制最专制最强暴最缺少人性的大皇帝。
朱元璋画像
本文摘自《朱元璋传》,作者:吴晗,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就整个历史的演进说,皇帝的权力到朱元璋可以说是达到了极峰。
研究皇权的极权化发展,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士大夫地位的下降,二是巩固皇权的诸多约束的被摧毁。至于人民,向来只有被统治被剥削被屠杀的义务,和治权是丝毫沾搭不上的。
在明以前,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治的。
具体的先从君臣的礼貌来说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贾谊和汉文帝谈话,不觉膝之前席,可见不但三公,连小官见皇帝都是坐着的。唐初的裴寂甚至和唐高祖共坐御榻,十八学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有坐处。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奏事了。到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坐而站而跪,说明了三个时期的君臣之间的关系,也说明了士大夫地位的下降。
从形式再说到本质:
坐的时期的典型例子是魏晋六朝的门阀制度。
汉代的若干世家宦族,如关西杨氏,汝南袁氏之类,四世三公,有数不尽的庄园,算不清的奴仆,门生故吏遍天下,本身有雄厚的独立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力量。在黄巾起义时代,地方豪族如孙策、马腾、许褚、张辽、曹操之类,为了保持土地和特殊权益,组织地主军保卫乡里,有部曲,有防区,造成军事力量。小军阀抗不住大股黄巾,投靠大军阀,大军阀又互相吞并,结果是三分天下,建立三个皇朝,原来两类家族——世族和豪族也都占据高位,变成公卿将帅,成为高级官僚了。这些家族原是共建皇业的股东,和皇家利害共同,休戚一致,在九品中正的选举制度下,“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大官位全为这些家族份子所独占。东晋南渡,司马家和王谢等家到了建康,东吴旧族顾、陆、朱、张等家族虽然是本地高门,因为是亡国之余,就吃了亏,在政治地位上屈居第二等。这些高门,世执国政,王谢子弟更平步以至公卿(北方的崔、卢、李、郑、王等家族也是一样)。到刘裕以田舍翁作皇帝,陈霸先更是寒人,在世族眼光里,皇家只是暴发户,无根基,没派头,朝代尽管改换,好官我自为之,士大夫集团有其传统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地位,非皇权所能动摇,士大夫虽然在为皇权服务——因为皇帝有军队——目的在以皇权来发展并保障士大夫的已有权益。在这情况下,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享治权的。皇家的利益虽然大体上和士大夫一致,但是在许多场合,发生了尖锐的冲突,例如世族的荫蔽人口,霸占农田水利以至山林湖沼等,经隋代两帝的有意识的打击摧毁,如取消九品中正制度,取消长官辟举僚属办法,并设立进士科,用公开的考试制度,用文字的优劣来代替血统门望高下,来选任官僚。但是,文字教育还是要钱买的,大家族有优越的经济地位、人事关系,因之,唐朝三百年间的宰相,还是被二十个左右家族所包办。
门阀制度下的士大夫,有历史的传统,有庄园的经济基础,有包办选举的制度,甚至有依门第高下任官的成文法,有依族姓高下缔婚的风气,高门华阀由此种种便成为一个利害共同的集团,并且,公卿子弟熟习典章制度,治国(办例行公事)也非他们不可。在这诸多特殊情势之下,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的,只有双方合作才能两利。而且,皇帝人人可做,只要有强大的军力能夺取政权便行,士大夫却不然,寒人役门要成为士大夫,等于骆驼穿针孔,即使有皇帝手令强制,也还是办不到。何事非君?士大夫只要不损害他们的权益,可以侍候任何一姓的皇权。一个拥有大军的统帅,如得不到士大夫的支持,却绝对作不了皇帝。
考试制度代替了门阀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是十世纪以后的事。
经过唐代前期则天大帝有意援用新人,任命进士作高官,打击世族。经过后期甘露之祸(太和九年,公元835年),白马之祸(天佑二年,公元905年)和藩镇的摧残,多数的著名家族被屠杀。经过长期的军阀混战,五代乱离,幸存的世族失去了庄园,流徒各地,到唐庄宗作皇,要选董朝廷典故的世族子弟作宰相都很不容易。宋太祖太宗只好扩大进士科名额(唐代每科平均不过三十人,宋代多至千人以至几千人),用进士来办事,名额宽,考取容易,平民出身的进士在数量上压倒了残存的世族,一发榜立刻作官。进士出身的官僚绅士和皇家的关系,正如伙计和老板,是雇用的而不是合股的。老板要买卖作得好,得靠伙计忠心卖力气,宋朝家法优礼士大夫就是这个道理。用宋朝人的话说是共治,著名的例子是文彦博和宋神宗的对话:
文彦博:王安石胡乱主张,要改变法度。其实祖宗朝的法制就很好,不要胡改,以致失掉人心。
宋神宗:更改法制,对士大夫也许有些吃亏,可是,老百姓是喜欢的。
文彦博:这话不对,皇家是和士大夫治天下的,和老百姓何干?
宋神宗:就是士大夫也不全反对,也有人赞成改革的。
这是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三月间的事。
和前一时期不同的,前期的世族子弟有了庄园,才能中进士作官,再去扩大庄园。这时期呢?中进士作了官才能购置 庄园。名臣范仲淹年轻时吃冷粥,过穷苦日子,到作了大官就置苏州义庄,派儿子讨租子,得几船粮食,便是好例子。前一时期的世族,庄园是中进士的本钱,后一时期的官僚,庄园是作官的利息,意义上不相同,政治地位自然也不因之不同。
更应该注意的是印刷术发明了,得书比较容易,书籍的流通比较普遍。国立学校学生入学资格必须父祖曾作几品以上官的规定取消了,而且,还有许多私人创立的书院,知识和受教育的机会比较不为少数家族所囤积独占,平民参加考试的机会大大地增加了。读书成为作官的手段,“遗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念书,考进士,作官,发财:“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为帝王作仆服务:“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政府的提倡,社会的鼓励一,作官作绅士得从科举出身,竭一生的聪明才智去适应科举,“天下英雄入我轂中”,皇权由之巩固。官爵恩泽,都是皇帝所赐,士大夫以忠顺服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换取皇家的恩宠。皇家是士大夫的衣食饭碗,非用全力支持不可。士大夫是皇家的管家干事,俸禄优厚,有福同享。前期的共存之局到此就变成共治之局了。君臣间的距离恰像店东和伙计,主佣间的恩意是密切照顾到的。
士大夫从共存到共治,由股东降作伙计,已经江河日下了。到明代,又猛然一跌,跌作卖身的奴隶,士大夫成为皇家的奴役了。
明初的士大夫,既不是像汉、魏世族那样有威势,又没有魏晋隋唐以来世族的庄园基础,中举作官得懂君主的窍,揣摩迎合,以君主的意志为意志,是非为是非,喜怒为喜怒,从办公事上分一点残羹冷炙,建立自己的基业。一有不是,便丧身破家,挨鞭子棍子是日常享受,充军作苦工是从宽发落,不但礼貌谈不上,连生命都时刻在死亡的威胁中。偶而也有被宠用的特务头子,虽然威风,可是在朱元璋的心目中,甚至口头上,只把这些人当恶狗,养着咬人。皇帝越威风,士大夫越下贱,反过来也可以说是士大夫越被制抑,皇帝就越尊贵,君臣的关系一变而为主奴。奴化教育所造成的新士大夫,体贴入微地逢迎阿谀,把皇权抬上了有史以来的极峰。
巩固皇权的诸多约束的被摧毁,是皇权极权化的另一面。
隋唐以来的三省制度,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封驳,尚书省执行,把政权分作三部分。在形式上在理论上防止臣下擅权,分而治之,各机构互相箝制,同时也防止作皇帝的滥用权力,危害根本,是消极的巩固皇权的一种政治制度。实际执行政务的六部,在尚书都省之下,地位很低。凡百政务推行,名义上由政府首长负其责任,事情作错或作坏了,一起推到宰相身上,免官降黜甚至赐死。皇帝对国事不但不是直接领导,并且是不负法律责任的。例如有天灾人祸等重大事变,开明一点的皇帝最多也不过是素服减膳避殿,下诏求直言,或进一步自我检讨一下,下诏罪己,闹一通也就算了。因为皇帝不能作错事,要认错,要受罚,也只能对上天负责。三省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使皇帝不负行政责任,用臣下作赎罪羔羊的办法。到元朝合三省作一省,洪武十三年杀胡惟庸以后,又废去中书省,提高六部的地位,使其直接向皇帝负责,根本取消了千多年来的相权。皇帝除了是国家元首之外,又是事实上的政府首长,直接领导并推讲庶务,皇权和相权合一,加上军队的指挥权,立法权,司法权,和任意加税或减税权,以及超法律的任意处分权,人类所能运用所能想到的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一人之手,不对任何个人或团体负责。这种局面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
单独就门下省的封驳权而说,是约束皇权滥用的一种成文法制。其实,封驳权不限于门下省,中书省的中书舍人也有这个权。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中书省长官在得皇帝所同意的事项或命令以后,交词头(原则或具体措施)给中书舍人起草诏敕,舍人如不同意,可以缴还词头,拒绝起草。皇帝如坚持原来主意,也可以再度命令执行,但是舍人仍可以再次三次拒绝,除非职务被罢免,或是把这任务交给另外一个舍人。门下省有给事中专掌封驳,封是原封退回,驳是驳正诏敕的违失,凡制敕宣行,重大事件要覆奏然后施行,小事签署颁下。有违碍的可以涂窜奏还,叫作涂归,又叫作批敕。这制度规定皇帝所颁诏令,得经过两次同意,第一次是起草的中书舍人,第二次是签名副署的给事中,最后才行下到尚书省施行,所谓“不经凤阁(中书)鸾台(门下),何谓为敕?《新唐书卷一百十七?刘祎之传》。”如两省官都能尽职,便可以防止皇帝的过举以及政治上的失态行为,对于巩固皇权是有极大作用的。当然,历代帝王很多不遵守这约束,往往不经中书门下,以手令直接交尚书施行,这种情形,史书上叫作墨敕斜封,虽然被执行了,但在理论上是非法的。元朝废门下省,给事中并入中书省,到明初废中书省后,中书舍人成为抄录文件的书记,给事中无所隶属,兼领谏职,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两道约束被清除,皇帝的意志和命令就是法律,真接颁下,任何人都得遵守,不能批评,更不容许反对,造成了朕即国家的局面。皇权跳出官僚机构的牵制,超乎一切之上,这也是前所未有的。
其次,在明以前,守法在理论上是皇帝的美德,无论是成文法典或是习俗相沿的传统。为了维持一个集团的共同利益,以至皇家的优越地位,守法是作皇帝的最好最有利的统治方法。皇帝地位虽高,权力虽大,也不应以喜怒爱憎的个人感情来毁法、坏法,即使有特殊情形,也必须先经法的制裁,然后用皇帝的特赦权或特权来补救。著名的例子如汉文帝的幸臣邓通,在殿廷不守礼节,丞相申屠嘉大发脾气,说是朝廷礼节给破坏了,下朝回府,发檄传邓通审问,拒传就处死,邓通急了,向皇帝求赦,皇帝只好叫他去。到府后去冠光脚跪伏谢罪,丞相厉声说:“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叫长史把他拖出去杀了。邓通在下面磕头讨饶,额角都砸出血来了。文帝才派特使向丞相说情,说这人是我的弄臣,请特别赦免。邓通回去见皇帝,哭着撒娇说丞相几乎杀了我,见不到面了。申屠嘉是列侯,是*重臣,代表重臣集团执行法纪,重臣集团和皇家利害一致,汉文帝便不敢也不能不守这个法《汉书卷四十二?申屠嘉传》。。又如宋太祖时有臣僚该升官,太祖向来讨厌这个人不批准,宰相赵普非照规矩办不可,太祖生气了,说:“我偏不升他官,看怎么办?”赵普说:“刑以惩恶,赏以酬功,是古今来的通道。而且刑赏是天下的刑赏,不是陛下的刑赏,怎么可以用个人的喜怒来破坏?”太祖气极,竟自走开,赵普一直跟到宫门口,不肯走,太祖拗不过道理,只好答应了。这例子说明赵普和宋太祖都能守法《宋史卷二百五十六?赵普传》。
不过重要的是赵普不只是宰相,还是皇家旧人,他的利害也是和皇家一致的。到朱元璋便不理会这个传统了,朝廷里没有像汉初那样的元老重臣集团,有地位有力量可以说话作事,也没有像宋初那样家庭旧人,有胆子有分量敢于说话作事。相反,他的利害是和朝廷的勋贵大臣对立的,成日成夜怕人对他不忠,不怀好意,一面制定法典,叫人民遵守,犯法的必死,他自己却法外用刑,在《大诰》里所处分的十种死罪和酷刑,都出于法典之外,而且全凭喜怒杀人,根本不依法律程序。在政治上的措施,擢用布衣儒士作尚书九卿以至方面大官,也是不依成法的。他的性格、权力,加上古所未有的地位,使得没有人敢拿法来约束,甚至劝告。自己决不守法,在法律上,在法律之外,却强迫全国人守他的法,一点不许有差池,这正是暴君独夫民贼的典型人物。
他用残酷的恐怖的屠杀手段,推翻八百年来的传统政治制度,组织新的分部负责政府,自己综揽大权,造成专制的残暴的专制政治。接连不断制造大狱,杀了十几万社会上层的领袖人物,利用检校和锦衣卫侦伺官民,应用里甲制度布成全国性的特务网,用廷杖挫损士大夫的气节,立“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之法,强迫知识分子服役。在三十年为一世的长期统治下,开国功臣被杀光了,谋臣策士一个个被消除了,豪绅地主成群成批被淘汰掉了,全国上下各阶层的人吓得胆战心惊,诚惶诚恐,束手服从。他不但是国家的元首,也是政府的当局,也是国军的最高统帅,是最高的立法人和审判官,又是法律的破坏者,具有无限制的货币发行权和财政支配权。用学校和考试制度造成忠顺的干部,用里甲轮役的方法动员全部人力。他收复了沦陷于外族四百三十年的疆域,他建立了中华民族自主的大帝国,是大明帝国的主人,也是几十个属国和藩国的共主,他被后代人称为“民族英雄”,也是有史以来权力最大地位最高最专制最专制最强暴最缺少人性的大皇帝。
对官僚地主士大夫,朱元璋用一副恶狠狠的面孔,青面獠牙,无人不怕。对平民百姓,有另外一副面孔,白胡子的老公公,满脸慈悲相,满口和气话,如果不看他的真面目,也许是人民多年来所梦想的有道明君呢!
经常挂在嘴上的话是:“四民之中,农民最劳最苦。春天鸡一叫就起床,赶牛下田耕种,插下秧子,得除草,得施肥,大太阳里晒得汗直流,劳碌得不成人样。好容易巴到收割了,完租纳税之外,剩不了一丁点儿。万一碰上水旱虫蝗灾荒,全家着急,毫无办法。可是国家的赋税全是农民出的,当差作工也是农民的事,要使国家富强,必得农民安居乐业才办得到。”这套话的主要意思,是要吃鸡蛋得喂饱鸡,要不然,也不能让鸡饿死。
使农民安居乐业的办法,不外乎上代人常做的,积极的为农民兴利,消极的为农民除害。
兴利的事业主要是增加生产。建国以后,下令凡民田五亩到十亩的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的加倍。到晚年又令户部劝谕民间,凡是有空地的都种植桑枣,由官家教授种植方法。加种棉花的免除租税。棉花的种植从此遍布全国,过去平民常穿的麻衣,逐渐为棉布所替代,衣的问题算是解决了。其次是水利,鼓励人民一切对于水利的建议,特别吩咐工部官员,凡是陂塘湖堰可以蓄水防备水旱灾的,根据地势一一修治,并派遣国子生和人材到各地督修水利,统计开塘堰四万零九百八十七处。再就是劝导农民合作,用里甲作基础,户部劝谕,一里之内,有婚姻死丧,疾病患难,有钱的助钱,有力气的出力气。春耕秋收的时候,一家无力,百家帮忙。每乡里备有木铎,选出老人每月六次持铎游行宣讲。每里有一鼓,农桑时日,清早击鼓催人起床作工,有懒惰的由里老督责,里老不管事的处罚。
除害指的是赈灾和肃清贪官污吏。
照规定,凡各地闹水旱灾歉收的,蠲免赋税。丰年无灾伤,也择地瘠民贫的地方特别优免。灾重的免交二税之外,还由官府贷米,或者是赈米、施布、给钞。各地设预备仓,由地方耆老经管,准备大批粮食救灾。灾伤州县,如地方官不报告的,特许耆民申诉,处地方官以死刑。洪武二十六年又手令户部,地方官有权在饥荒年头,先发库存米粮赈济,事后呈报,立为永制。三十多年来,赏赐民间的布钞数百万,米百多万石,蠲免租税无数。
凡地方官贪酷害民的,许人民到京师陈诉,《大诰》说:
今后所在布政司府州县,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知其详。若被不才官吏同寮人等捏词排陷,一时不能明其公心,远在数千里,情不能上达,许本处城市乡村耆宿赴京面奏,以凭保全。自今以后,若欲尽除民间祸患,无若乡里年高有德等,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岁终议京师面奏,本境为民患者几人,造民福者几人,朕必凭其奏,善者旌之,恶者移之,甚者罪之。呜呼!所在城市乡村耆民智人等皆依朕言,必举此行,即岁天下太平矣。民间若不亲发露其奸顽,明彰有德,朕一时难知,所以嘱民助我为此也。若城市乡村有等起灭词讼,把持官府,或拨置官吏害民者,若有此等,许四邻及阖郡人民指实赴京面奏,以凭祛除,以安吾民《大诰耆纪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
甚至鼓励人民把贪污吏役和土豪绑赴京师:
今后市政司府州县在役之吏,在闲之吏,城市乡村老奸巨猾顽民,专一起灭词讼,教唆陷人,通同官吏,害及州里之间者,许城市乡村贤民方正豪杰之士,有能为民除患者,合议城市乡村,将老奸巨猾及在役之吏、在闲之吏,绑缚赴京,罪除民患,以安良民,敢有邀截阻挡者枭令。赴京之时,关津渡口毋得阻挡。
官吏贪赃到钞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仍处以剥皮之刑。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也叫皮场庙。各衙门公座旁照例摆一张人皮,里面是稻草,叫做官的触目惊心,不敢做坏事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三?重征贪吏》条引叶子奇《草木子》。。地方官上任赏给路费,家属赐衣料。考绩以农桑和学校的成绩作标准。来朝时又特别诰诫,说是“天下新定,百姓财力都困乏,像鸟儿刚学飞和新栽的树木,拔不得毛,也动不得根。”《明史卷二百八十一?循吏传序》。求他们暂时不要狠心剥削,危害皇家的安全。
话说得很多,手令面谕,告诫申斥,翻来覆去的要官吏替农民着想,替政府的租税和人力动员着想。成效如何呢?洪武九年叶伯巨上书说:
今之守令,以户口、钱粮、狱讼为急务,至于农桑、学校,王政之本,乃视为虚文而置之,将何以教养斯民哉!
以农桑言之,方春,州县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状而已,守令未尝亲视种艺次第、旱涝戒备之道也。
以学校言之,廪膳诸生,国家资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四方师生缺员甚多,纵使具员,守令亦鲜有以礼让之实作其成器者。
朝廷切切于社学,屡行取勘师生姓名,所习课业。乃今社镇城郭,或但置立门牌,远村僻处则又徒存其名,守令不过具文案、备照刷而已。上官分部按临,亦但循习故常,依纸上照刷,未尝巡行点视也。
兴废之实,上下视为虚文,小民不知孝悌忠信为何物,而礼义廉耻扫地矣。
官僚政治的任何作为,都是纸面上的,文字上的,和实际情形全不符合。弄得“民俗浇漓,人不知惧,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故或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而寻改,既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明史卷一三九?叶伯巨传》。”十二年后,解缙奉诏上万言书,也说:
臣观地有盛衰,物有盈虚,而商税之征,率皆定额,是使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于补纳。夏税一也,而茶椒有粮,果丝有税。既税于所产之地,又税于所过之津,何其夺民之利至于如此之密也?且多贫下之家,不免抛荒之咎。今日之土地无前日之生殖,而今日之征聚有前日之税粮。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轻重无别,膏腴而税反轻,瘠卤而税反重。
也可见他的治绩只是纸面上的。苛捐杂敛,弄得贫民卖产赔纳;徭役繁重,弄得贫民困苦逃避。尽管杀的人多,处的刑重,贪污的空气还是照旧,用他自己的话来证明吧:
浙西所在有司,凡征收害民之奸,甚如虎狼。且如折收秋粮,府、州、县官发放,每米一石,官折钞二贯,巧立名色,取要水脚钱一百文,车脚钱三百文,口食钱一百文。库子又要办验钱一百文,蒲篓钱一百文,竹篓钱一百文,沿江神佛钱一百文。害民如此,罪可宥乎?
急得跺脚,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刘辰《国初事迹》。!结果还是“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
陆容(成化时人)曾经用具体的事实,分析洪武朝官僚政治的效果说:
国初惩元之弊,用重典以新天下,故令行禁止,若风草然。然有面从于一时而心违于身后者数事:如洪武钱、大明宝钞、《大诰》、《洪武韵》是已。洪武钱民间全不行,予幼时尝见有之,今不复见一文,盖销毁为器矣。宝钞今虽官府行之,然一贯(一千文)仅值银三厘,钱二文,民间得之,置之无用。大诰惟法司拟罪云有《大诰》法减一等云尔,民间实未之见,况复有讲读者乎?洪武韵分并唐韵,最近人情,然今惟奏本内依其笔划而已。至于作诗,无问朝野,仍用唐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