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召开的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第四批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扩展项目推荐名单》。其中,市级“非遗”项目27个、扩展项目5个,涉及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多个类别。
洛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大量“非遗”资产。我市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非遗”普查、名录体系建设、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洛阳现有8个国家级“非遗”项目、7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省级“非遗”项目44个,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48名。此前,已公布三批市级“非遗”项目,共计108个,认定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6名,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认定工作,全市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初步建立。
去年,洛阳启动第四批市级“非遗”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洛阳市文广新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等组织专家对53个项目进行评审和认定,最终确定了第四批市级“非遗”项目和扩展项目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