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河南省文物局、省公安厅组成的专家组,在龙门石窟研究院召开工程验收会议,工程验收分三个专家组进行,分别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工程技术、竣工资料进行了检查、抽验。专家组一致同意龙门石窟安防工程通过验收。
龙门石窟安防工程分三期实施。一、二期工程分别建立了监控中心基础设施和沿河视频监控、广播音响系统。三期工程自2013年3月开工以来,对景区主要部位进行了报警、监控布点,电缆敷设,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监控中心改造及监控报警平台软件的集成开发等工作。重点针对周界、栈道、洞窟、出入口的文物环境及文物本体进行实时监控报警。监控报警信息采用光缆、铜缆混合传输方式。工程施工始终坚持环保和“最小干预”原则,在实现监控报警的同时,尽量减少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龙门石窟安防工程由国家文物局批准实施。该工程的完工,使龙门石窟核心景区的安全技术防范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