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是中国传统名花,在洛阳的栽培历史已有1500多年。洛阳牡丹花会,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诞生的、在全国起步较早、规模较大、坚持较好的品牌节会,不仅被河南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性重大节会,而且成为全国著名的地方节会之一。198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牡丹为洛阳市市花,并决定每年4月15日至25日举办牡丹花会。1983年洛阳市市开始举办首届牡丹花会。1991年4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洛阳牡丹花会更名为河南省洛阳牡丹花会,形成洛阳搭台、全省唱戏的崭新模式,使牡丹花会发展成为河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平台。2005年年初,为贯彻实施洛阳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发展战略,并适应气候、花期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进一步将牡丹花会与“五一”旅游黄金周有机结合起来,扩大牡丹花会的规模、影响和拉动作用,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政府提议又作出决定,将牡丹花会会期改为每年的4月上旬至5月上旬,将花会会期延长为一个月。
2008年,洛阳牡丹花会入选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