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间继择偶之后的重要婚嫁仪礼为订婚。定亲后,男女双方便可相互来往,如果中途发生变化俗称“退亲”、“退婚”。退亲如为男方提出,其所下女方聘礼不得索要;若女方提出,要如数退回男方所下聘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订婚之俗渐有简化,尤其年代以后,只要双方同意联姻,相互交换纪念品即可。乡间多以手巾相换,换手巾时,男方多在手巾内包上一定数量的现金。还有许多以照“定婚像”,为正式订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