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立法保护郑韩故城遗址
2014/7/3 11:38:3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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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等作业,或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昨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将通过地方立法对文物进行保护。
据了解,郑韩故城遗址,是指位于新郑市的东周时期郑国和韩国都城遗址及其附属的各类遗址和墓葬,是经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6大遗址片区之一。
《条例》规定,擅自在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对郑韩故城遗址或者遗址历史风貌造成轻微破坏,将处以10万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处以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如果在文物本体及其保护设施上涂污、刻画、张贴或者攀爬,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郑州日报(20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