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指导,日前,省文化厅在郑州举办2012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培训班。获得2012年中央专项扶持资金的各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相关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非遗科长、相关县(市)文化局局长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刘春晓处长出席培训班并对获得2012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各项目保护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把中央资金用好,把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开展好。二是要加强管理,各项目保护单位都必须单独设立非遗专项资金账目,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要增强责任心,她指出,强烈的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只有全身心地投入,保护工作才会硕果累累。
培训班上,参训学员共同学习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保护单位代表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介绍了项目传承保护取得的成绩和资金使用先进经验,并对2012年度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普遍感觉受益匪浅,表示将把培训班上要求、先进经验等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制定系统的保护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推动项目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班由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副处长张永俊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