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长霞 (1964—2004),女,祖籍河南省睢县,出生于郑州。法学研究生学历,生前任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警督警衔,郑州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1983年10月,任长霞从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工作,先后任预审科民警、预审科副科长、法制室主任,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0月,任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1998年11月,任郑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队长。2001年4月调任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2年3月,当选为中共河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2004年3月当选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4年4月14日20时40分,在侦破“1·30”案件到郑州汇报,返回登封途中,突遇车祸,经医院全力抢救,因伤势过重,于4月15日零时40分牺牲,年仅40岁。
任长霞生前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20多项荣誉称号,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
。她牺牲后被公安部追授为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特别是任长霞担任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三年间,登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一年一个新台阶,登封市公安局先后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控申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被河南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严打整治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任长霞牺牲后,登封百姓自发追悼3天,当时登封市区万人空巷。火化那天,少林大道十里长街挤满14万人为其送行,追悼诗文贴遍大街小巷,歌颂其为“任青天”、“女包公”。全国有80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先后出版纪念诗文集8部,电视剧1部,电影1部,长篇小说1部,编演戏剧多部,并被评为“2004感动中国年度人物”。2004年6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骨灰葬于嵩山连天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