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一大早,河南正阳县二高的师生给记者打电话,说他们学校有位无臂学生用脚求学,成绩优异,师生们很受感动。
当天,记者来到该学校,透过一(11)班教室的窗户望去,见教室最后一排靠墙角处,是两张并排课桌,课桌上坐着一位无臂男孩,男孩右脚夹着笔,一边听课,一边记笔记。无臂男孩,名叫王阳光——
“有脚俺就要上学”
17岁的王阳光,人如其名,是个阳光男孩儿。
课间,记者与他攀谈,他说“上学的权利是用脚争来的,有脚俺就要上学。”
2000年6月21日,是他刻骨铭心的日子。那天放学路上,9岁的他碰到路边掉落的万伏高压线。待他醒来时,发现躺在病床上,烧焦的双臂已被截肢,烧焦的颅骨已被去掉,植上了自身其他部位的皮肤。
133天后,他出院了。回家的路上,爸爸和妈妈不断哀叹。小阳光说,听到爸妈的哀叹,他暗暗下定了决心……
“把脚练成‘一双手’”
倔强的小阳光回到家里后,一有空儿就用脚练习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