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护”不能失“市场”
6月21日,电话询问太康道情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主任张天印在哪里,他说:“刚从外地演出回来,在新密市五虎庙村,为庆祝一家商场开业,4天演10场;再往前是在平顶山磙子营乡,5天演了13场。”
5月中旬,记者曾尾随该中心在太康县的下乡演出,有时不仅需要在农家支锅做饭吃、用麦秸打地铺睡,而且一天3场连轴转演出,演出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体力活”。
在某些人看来,该中心现在已没必要这么做。
因为在两年前该中心已被政府“保护”起来:2006年,太康道情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12年,太康道情剧团被划转为太康道情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50人,基本工资由县财政供给。
但在张天印看来,历经沉浮和打拼后赢得的市场绝不能丢。历经半个世纪的太康道情剧团虽曾实现过自给有余,但在大部分时光里,经历过新老艺人们在“不舍”和“糊口”中的无数“两难”。农历二月二、三月三的“鼓会”,庙会,百姓去世后的周年、生日庆典,乡村物贸会,行业会演……和民营戏班子一起打拼的太康道情剧团,直到2000年才赢得了市场转折:由“找台口”变为“订台口”。
因此,对于送上门的生意,张天印十分重视:“能去一定要去,老百姓的需求永远是生存之本啊!”
靠什么留住观众
从艺术本身来看,太康道情靠什么留住观众?张天印和中心的老艺人认为,首先是内容的创新。
72岁的老艺人王永田回忆说,太康道情是在不断创新中产生和发展的。“道情戏起源于道士以渔鼓、简板伴奏的单口说唱,1905年传入太康后受河南梆子、越调等影响,变成了舞台戏。1957年建团以来,编导和演员们对剧本、唱腔和表演进行了整理和加工,演出轰动城乡。1972年,现代戏《前进路上》引得省内外上百个艺术团体前来学习和移植。太康道情的特点是唱词通俗易懂、唱腔欢快流畅,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据介绍,太康道情受到政府“保护”后,最大的收获是可利用天热农忙时节在家排戏。2012年排了两部大戏,其中一部新编古装剧获河南文华剧目奖;2013年新编现代小戏《婚姻的驿站》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政府最高奖群星奖。
按照计划,太康道情今年将继续加强剧目的创作、移植和恢复,完成3部传统剧目的挖掘、传承,同时推出贴近生活的现代戏以满足观众需求。“有关子女孝顺、邻里和谐等内容的现代戏对观众来说老少咸宜,哪怕是从外边约剧本、请编导,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生产。”
最应保护的是“活力”
太康道情是属于非遗项目的稀有剧种,对它,最应保护什么?
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对非遗的保护不仅包括原始资料搜集、传统剧目和唱腔的挖掘和传承,更要对年逾古稀的代表性传承人的生活、接班人的培训等实施保护。否则,就不能进行“活态传承”。
稀有剧种因为流布区域相对狭窄、观众和从业人员较少、影响相对较小,所以面临着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差、经费不足等共性难题。在目前被列入省级以上非遗项目的29个稀有剧种中,太康道情能在事业编制、财政工资上得到“保护”,想我省业内实属少见、幸运。
而同时,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包括文艺院团在内,都将通过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改革逐步推向市场。那么,如何看待太康道情的被“保护”和未来?
省艺术研究院研究员、非遗保护专家范立方认为,对于具有生产性保护能力的非遗剧种来说,在人员工资上该实行财政“全供”还是“差供”各地参差不一,只要不违背政策就行。鉴于以前人事工资上的“一养就懒”、“一放就散”弊端,太康道情在享受“保护”的同时,应强化岗位定责、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保持创新能力。
“稀有剧种需要集体传承,而集体传承的被‘保护’,关键在于保持其活力。”范立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