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的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立宪,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奠定在一部真正能够落实民主法治、宪政共和的宪法文本和国家契约之上。借用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六章中的一段话来说:“只要当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已经预见到这些特定的影响,那么,法律就不再仅仅是一个供人民使用的工具,反而成为立法者为了他的目的而影响人民的工具。政府不再是一个旨在帮助个人充分发展其个性的实用的机构,而成为一个‘道德的’机构——这里的‘道德的’一词不是作为‘不道德的’反义词来使用的,而是指这样一种机构:它把它对一切道德问题的观点强加于其成员,而不管这种观点是道德的还是非常不道德的。在这种意义上,纳粹或其他任何集体主义的国家都是‘道德的’;而自由主义国家则不是。”
宋教仁案与“二次革命”
1912年8月10日,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公布临时参议院议定的《国会组织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和《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下令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国会议员选举。10月15日,为了配合全国范围内的国会议员竞选活动,国民党参议员会在北京成立。10月19日,宋教仁、王宠惠等国民党宪政派人士乘火车沿京汉路南下,各自返回原籍从事权为民所赋的国会议员选举活动。
1913年2月1日,宋教仁在从武汉写给北京国民党本部诸位同党的书信中,主要谈到这样几项内容:其一,国民党通过全国大选组织议会政党内阁,以便与袁世凯当局实现在平等共和、民主立宪的制度框架内分权合作的大政方略。其二,一心想通过全国大选出任第一届正式政府内阁总理的宋教仁,以候选总理的立场激烈反对袁世凯临时中央政府在大选之前向西方国家大举借债。其三,继此前在致自己的私人秘书刘羹臣的私信中谈到“与克强商议一切”之后,宋教仁再一次谈到“因克强赴沪,尚欲一往与商一切”,从而凸现出一条关键信息: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国民党内部“商议一切”的合作对象,并不是已经被他一厢情愿地架空虚置的国民党理事长孙中山,而是刚刚辞去汉粤川铁路督办职务由武汉前往上海的湖南同乡黄兴(字克强)。
2月13日,宋教仁自汉口沿江东下,于2月15日抵达上海与黄兴“商议一切”。国民党理事长孙中山,丝毫没有表现出与有望出任内阁总理的宋教仁“商议一切”的意愿,而是在此前的2月10日离开上海赴日本考察。
同年3月,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基本结束,在宋教仁等人主持经营之下,国民党取得重大胜利。众议院议员596人,国民党得269议席,参议院议员274人,国民党得123席,国民党在参、众两院870议席中占有392席,虽然没有超过半数,由于共和、民主、统一三党加起来只有223席,国民党依然可以凭借其相对优势影响操纵参、众两院。国民党的选举胜利,进一步抬高了宋教仁的政制预期,在接下来的十多天里,他实际上是在从事一生中的最后冲刺。
3月19日,袁世凯通电全国,宣布于4月8日举行国会开会礼。3月20日晚上,宋教仁应袁世凯邀请前往北京,在上海沪宁火车站准备乘车时被凶手武士英持枪暗杀。现场指挥武士英执行暗杀行动的,是前沪军都督陈其美及其谍报科长应夔丞手下的主任科员吴乃文,与陈其美、应夔丞、洪述祖同为青帮“大”字辈大佬的前光复军司令李征五的老部下陈玉生,以及从北京来到上海的广东人冯岳君。
凶案发生后,国民党在上海地区拥有最大份额军政实力和情报系统的前沪军都督陈其美,紧急展开针对应夔丞和武士英的缉凶活动,却放纵了与应夔丞和武士英同等重要的犯罪嫌疑人吴乃文、陈玉生、冯岳君。随着国民党方面调动所有报刊资源展开疑罪从有、嫁祸于人的宣传造势,这桩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被逐步放大升级为号称“二次革命”的国内战争,案件本身的证据链条及事实真相,反而被人为地遮蔽了起来。
由于得不到最低限度的民意支持加上军政实力过于悬殊,随着主将黄兴临阵脱逃,国民党方面的武装力量在“二次革命”中像落花流水一样一触即溃。流亡日本的孙中山在陈其美等人支持下,不顾黄兴、谭人凤、李烈钧一派人的坚决反对,另行创建秘密会党性质的中华革命党。宋教仁主持缔造的在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内从事非暴力的议会选举、阳光参政的现代议会政党国民党,被彻底断送。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宋教仁案,也因此被强行中止并且被国民党方面充满党派偏见的各类写手以讹传讹地反复改写。一举消灭国民党军政实力的袁世凯,在没有政治反对派监督制衡的情况下,一步步走向他所梦想的皇帝宝座。
太上国会与“天坛宪草”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新落成的众议院举行开幕典礼,参、众两院到会议员共682人,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及中外来宾列席会议。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没有到场,而是委托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前来祝贺。当梁士诒代表总统致贺辞时,国民党激烈派议员以袁世凯没有亲自到会为由加以拒绝,一开始就把国会与政府置于尖锐对立的敌对状态。在国民党激烈派议员的感染鼓荡之下,一部分非国民党籍议员也逐渐养成太上皇式的议会至上、专权训政的极端思维。
第一届国会太上皇式的议会至上、专权训政的政治特色,在被通称为“天坛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讨论制定过程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国会开幕之后立即围绕着正副议长选举、宋教仁案、大借款案等相关问题陷入政党纷争,最为重要的宪法制定反而被一再推迟。直到6月30日,众参两院才分别召开宪法起草委员选举会,选举产生宪法起草委员60名。其中国民党25人,进步党26人,政友会8人,超然社1人。7月19日,60名宪法起草委员选举国民党员汤漪为委员长,国民党占据相对优势。
在此期间,袁世凯为了满足进步党改组内阁、执掌政权的政治欲望,在黄兴于南京宣布武装独立的第二天即7月16日,正式免去赵秉钧的国务总理兼内务部总长职务,随后提名熊希龄出任国务总理。由于国会议员多数留在北京,众参两院分别于7月23日、30日以多数票通过熊希龄出任国务总理的提名。7月31日,袁世凯正式任命熊希龄为国务总理,进步党与袁世凯合作双赢的相互利用,还笼络了一大批像宋教仁生前那样坚持议会政党政治的国民党议员,使得参与发起国内战争的国民党激烈派人士陷入既不符合法理更不符合民意的孤立境地。
随着国民党方面在“二次革命”中迅速失败,袁世凯的军政实力和政治声望达到最高点。9月12日,在众参两院的合会上,国民、进步两党议员一致表示,应该先定宪法中关于选举总统的规定,并据此选举正式总统。10月5日,《大总统选举法》并没有依据“临时约法”规定交由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正式颁布,而是由宪法会议擅自越权自行公布。10月6日,众参两院进行总统选举,袁世凯当选中华民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