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挑舞”俗称“花挑子”,流传于信阳固始县一带。“花挑舞”由传统灯会花筐灯演变而成,据传最早出现于公元前楚庄王“优孟衣冠”时期,至今达 2500多年。固始“花挑舞”主要以该县蒋集镇的“三人花挑舞”为代表,蒋集镇在建国前是豫南有名的码头,经济繁荣,文化生活十分活跃,历史上曾有“花会之乡”的美誉。“花挑子”属于街头表演的民间舞蹈,道具由山区盛产的竹子加工而成,将竹子制成一根细而柔软的、具有弹性的扁担,两边各系一只由细竹条编制而成的花筐,花筐内扎满彩花,并由年轻女孩玩花挑灯以表示美丽。“花挑舞”在繁闹的灯会上以独特魅力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经过一代代艺人不断修改、加工、传承,“花挑舞”目前已经成为豫南代表性的民俗风情舞蹈。
“花挑舞”是我省民间舞蹈中难得一见的、追求唯美的、载歌载舞的艺术样式,它在我省民间舞蹈宝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特别是蒋集镇的“三人花挑”,用三个不同身份的人产生多种交织和变化,将三人元素巧妙用于民间舞蹈艺术之中,在传统民间舞蹈样式中也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