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底沟遗址位于陕县老城南关东南的青龙涧南岸,面积24万平方米,是一处仰韶文化和早期龙山文化遗址,另有少量东周文化遗存。1956年9月至1957年3月,国家文化部和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联合组成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先后对遗址进行两次发掘,发掘面积4480平方米。发掘出仰韶文化房基2座,窖穴169个,残墓1座。两座房基的结构基本相同,均为方形浅竖穴,南面正中有一条斜坡式窄长门道,室内有一圆形火塘,房基中部有四个带石柱础的柱洞,房基四周的坑壁上敷一层草泥土,并有排列整齐的柱洞,坑的内壁及底部有一层坚硬的红烧土。发掘出的窖穴可分为圆形和椭圆形两种。口径一般在2至3米之间,亦有稍大或稍小者,深度一般在1至2.5米左右,亦有稍深或稍浅者。绝大多数为贮物之用,但在一些窖穴发现有人和猪、狗的骨架。
出土的仰韶文化陶器有690多件,器形有杯、盘、碗、盆、罐、盂、尖底瓶、甑、鼎、釜、灶等,另有陶制的刀、锛、锉、纺轮和弹丸。绝大多数为红陶,除素面和磨光外,施彩绘、线纹、篮纹、划纹、弦纹、麻布纹、席纹、附加堆纹和镂孔。彩绘主要用红底黑彩,兼用黑红两种颜色的很少。彩绘纹饰有条纹、涡纹、三角涡纹、圆点纹、方格纹等。出土的石器采用打制和磨制的方法制成,有刀、斧、锛、镰、磨盘、磨棒、凿、铲、纺轮、球等;还有骨针、骨锥、骨凿、骨簪、骨镞、角锥、角凿、蚌坠、穿孔蚌壳等。
发掘出龙山文化早期房基一座,为圆形半地穴式。底部铺一层草泥土,基上铺一层白灰面。墙根下部涂一层白灰面,墙壁光滑整齐,部分经火烧成灰白色的硬面,西壁有一土龛,周围烧成红色。房子四周排列有柱洞,房子中间偏北亦有一柱洞,洞周围填碎陶片和草泥土,以稳固木柱。房子东边有一长方形窄门道。发掘出窖穴26个,分圆形和椭圆形两种,还发现一座陶窑。由窑室、火口、火膛及火道组成,保存比较完整。出土的龙山文化早期陶器绝大多数是灰陶,主要采用泥条制成,器形有碗、盆、杯、罐、瓶、灶、豆、鼎、斝、等。以饰篮纹为主,另有少时绳纹、附加堆纹、弦纹、方格纹和划纹,还有为数不多的彩绘陶器。出土的石器多为磨制,有斧、锛、刀、镰、磨盘、磨棒、镞、弹丸;还有骨针、骨锥、骨匕、骨簪、骨梳等。
遗址的仰韶文化层上面堆积着早期龙山文化层,称庙底沟二期文化,它是承袭仰韶文化发展起来的,也是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期的文化。这一发现解决了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相互发展关系,在考古学上具有重要价值。2002年,为配合“快速通道”建设,省文研所、市文研所等单位联合对庙底沟遗址进行了再次发掘,又出土了一大批实物资料及遗迹。
1963年6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庙底沟遗址为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标题: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庙底沟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