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作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郑韩故城遗址,被纳入法律保护。
郑韩故城遗址位于新郑市,包括东周时期郑国和韩国的都城遗址及其附属的各类遗址和墓葬,是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条例规定,在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在文物本体及其保护设施上涂污、刻画、张贴或者攀爬;禁止在文物本体上垦荒、放牧;禁止种植不符合遗址保护规划的树木;禁止建窑、打井、挖塘、挖洞、挖渠、取土;禁止建墓、立碑;禁止焚烧、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倾倒、禁止堆放垃圾和废弃物、存放易燃易爆等腐蚀性物品;禁止设置商业广告等行为。
由于遗址保护,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河南省规定,因遗址保护造成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补偿。同时,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遗址合理利用、发挥遗址馆藏文物作用、依法在遗址内拍摄电影、依托遗址从事经营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省出台了多部遗址保护条例,先后将二里头遗址、商城遗址、汉魏故城、开封城墙、安阳殷墟等纳入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