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沈丘大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孕育出无数民间艺术之花,在这些争奇斗妍的民间艺术花丛中,有一朵最引人注目的奇葩,它就是起源于沈丘县槐店镇大胡同(今五福街)的原生态民间舞蹈——扑蝶舞。经过几代传承人的不断发掘、整理和编排,随着时代的发展,它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增添了新时代的内涵,演变成“花香舞蝶”,更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扑蝶舞以一对恋爱男女为剧情元素,男女主人公冲破封建社会的层层阻力而最终结合,表达的是一种抗争精神。扑蝶舞将舞蹈、戏曲、走步和表演等项目完美地揉合在一起,形成了其独特的艺术魅力,扑蝶舞最早由湖北的蝶舞引进而来,每年出现在规模盛大的春节、元宵节及重大的民间活动中。扑蝶舞作为一种民间舞蹈艺术形式,在全国只有沈丘县槐店镇遗存,是一种稀缺的原生态舞蹈,多次获得国家和地方文艺大奖。
起源于动人的爱情故事
扑蝶舞又称“放蝶”,长期流传于豫东广大地区,其复杂的表演方式和曲折的爱情故事令人喜爱,在豫东地区闻名遐迩。
关于扑蝶舞的起源蕴藏着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据表演扑蝶舞的老艺人李可发、李可敬和现任扑蝶舞的第四代传人李家林等传承人讲述,在清朝嘉庆年间,沈丘县槐店有一个富家子弟名叫王芯(1818——1889年)。他自幼聪颖好学,饱读诗书,但却非常厌恶官场的人心险恶和尔虞我诈,悖逆父训而不求仕进。王芯终日醉心于琴棋书画之间修身养性,虽屡经其父酷责,王芯却依然我行我素。王芯经常远游,以艺会友,切磋技艺。一日,他行至湖北汉口东一尼姑庵遇一尼姑舞“放蝶”来招徕香客。该尼姑年方十八,虽青衣素面,但体貌娇美。王芯顿时为该女尼的容貌和绝技所倾倒,遂留在庵内,求尼姑授“放蝶”绝技。日久生情,二人情投意合,通过二人的努力,女尼终于冲破各种阻力跳出了佛门,随王芯回到槐店家中结为伉俪,两人常以“放蝶”为乐。
王芯博学通艺,在舞“放蝶”的过程中,他发现“蝶舞”虽动作情节简单,如加以改进赋予它思想内涵,却有广泛表现空间。于是,王芯便以自己与尼姑的爱情为原型,把男女青年冲破礼教、向往自由的故事情节加入舞蹈中,并更名为扑蝶舞,形成了一个有人物、有故事情节、有圆满结局的故事舞蹈。扑蝶舞的动人之处主要描述的是一对男女青年的非常爱情情节:一个富家子弟爱上一个不该爱、不能爱的女子——尼姑!一个青年女子出家为尼,本来坚守着六根清净,断绝尘缘佛家理念,却又邂逅情缘而坠入爱河,显得有些叛逆佛门。他们的爱情为社会礼教、伦理世俗所不容,被视为大逆不道、不贞洁的浪夫淫妇,当时的社会环境使人们对其极尽鞭挞,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他们怀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不畏不惧,勇敢地冲破封建枷锁,相亲相爱,而最终结为伉俪。扑蝶舞的创始人王芯形象地把女主人翁喻为蝶,男主人翁喻为放蝶者和扑蝶者。蝶在花丛中或静立花蕊,或翩翩起舞,或误入蜘蛛网,奋力挣脱,破网展翅飞翔,飞向憧憬的王国。蝶与人若即若离,时而扑入人怀,时而离人远去,离时无影无踪若隐若现。当人在绝望中,它又突然翩翩而至,引人扑捉。扑蝶者在绿叶红花中追跑、腾跳、扑闪、跳跃,时而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地双手捧蝶,时而狂奔猛跑,乃至扑获后则倍加爱护地抚蝶、看蝶、亲蝶,继而心花怒放、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地拥蝶狂吻。整场舞蹈动作热烈奔放,刚柔兼备,动静相济,活而不流,乐而不淫,质朴自然无矫揉造作之态。扑蝶者热烈适度,风韵美丽而不妖,自然逼真,泼辣执着,雅趣横生而不媚,高尚纯洁,幽默诙谐。放蝶者天真烂漫,活波可爱,活得发疯发狂,无拘无束,勇敢执着,情憨意痴,至真至纯,把人与自然混为一体,达到了抒发情感的入化境界,蝶舞的形式表达出一场旷古空前的动人情缘。
历代演变传承至今
扑蝶舞的主要内涵反映了在封建社会里的人们不甘忍受封建社会的统治、封建礼教的愚弄、封建伦理的束缚,对自由、自主、和谐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反映出人民的抗争精神,是一个具有叛逆精神的原生态舞蹈。正是因为这个舞蹈具有叛逆性,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王芯夫妇一直不敢将它示人,只是自己在家中研练自娱。直到1888年,王芯已成为古稀老人,自知来日无多,不忍心将凝聚自己毕生心血的扑蝶舞随自己埋入坟墓,于是就物色了槐店大胡同的邻居李元峰(1861—1929)为徒。李元峰家境殷实,自幼饱读诗书,精通文艺,他与王芯一样,唾弃仕途,平时乐善好施,被乡邻尊为“二先生”。“二先生”与王芯志同道合,为忘年之交。当王芯70岁时,也就是去世的前一年,把扑蝶舞传授给了李元峰。从此,李元峰成了扑蝶舞的第二代正式传人。
1889年,71岁的扑蝶舞原创者王芯在家去世。李元峰在得到扑蝶舞的真传后,便邀同窗好友练习切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使其舞蹈语言更为丰富,更具有观瞻性。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国际国内局势动荡。以慈禧为首的保守派和以光绪为首的维新派拉开了政治斗争的序幕,朝野之间改革浪潮日高,特别在知识分子之间,反封建、反专制风靡全国。李元峰也卷入了这一浪潮之中。他与舞伴几十年来迫于封建礼教的压力,扑蝶舞一直是“藏在深闺人未知”,不敢对外宣示。适逢动荡年代,他们发现时机成熟,应该把它推向社会,在民众中公开表演,用此舞蹈形式向封建礼教宣战。于是就在这一年的元宵节,在槐店街头微弱的灯光下,一位放蝶老翁放出了第一只蝴蝶,四位公子哥打扮的扑蝶者开始了妙趣横生的扑蝶舞表演,这就是扑蝶舞的第一场公开演出。扑蝶舞的公演一时轰动沈丘城乡,深受人们的欢迎和喜爱,其影响力很快波及周边县市及豫东皖北一带。从此,扑蝶舞就成了槐店每年灯会必出的节目。他与其他民间舞蹈有所不同的是,他们演出一般不在白天,也不参加踩街和拜门,而总是选在夜晚表演。后影响越来越大,曾应邀到公馆、官衙表演。老艺人李可敬就曾到淮阳、项城县衙演出。
1927年,继李元峰之后,“放蝶”绝技已第次相传呼金明、李家林、张建营等五传人。因王芯、李元峰、呼金明三代放蝶艺人均无子嗣,所以在沈丘境内有玩放蝶之人无后代的传说。到第四代传人李家林有了子女后,此种被封建卫道士利用的破坏传言才彻底告破。
传承艺人漫话“放蝶”
据扑蝶舞的第四代传承人李家林和第五代传承人张建营介绍,扑蝶舞有其固定的舞蹈套路、情节和成熟的技艺。在演出时,先准备后走步,动作有先有后,有收有放,有动有静,刚柔兼济,活而不流,乐而不淫,质朴自然。演出地点以夜晚灯光下广场,或舞台上为主,不走街,不拜门,形成自身独特的程序特征。扑蝶舞的伴奏音乐、曲牌,一般采用当地流行的唢呐、笙或民歌小调。因此说扑蝶舞不仅能与民歌小调相互融合,也能与现代音乐和谐相伴。
传承人李家林说,他从十几岁时就开始表演扑蝶舞,其间也受到过家人的极力反对和世人的冷嘲热讽,因为在人们眼里,王芯、李元峰、呼金明三代放蝶艺人均无后人,扑蝶舞在当时被传说是“禁舞”,谁沾染了就无后人,但李家林还是像王芯夫妇一样冲破阻力将艺术传承下去。直到李家林有儿有女,扑蝶舞是“禁舞”的这种谣传才不攻自破。
但令李家林最为感慨的是在表演扑蝶舞时动作难度较大,几十年来,他在表演扑蝶舞时摔伤胳膊腿上百次,其中去年在表演时摔伤最为严重,表演时小腿被摔成骨折,在床上躺了3个多月还不能下地。表演的难度之高可想而知,这中间除了对艺术的锲而不舍地追求之外,更多的则是想将这一稀缺的民间文艺传承下去。
李家林谈起扑蝶舞的表演如数家珍。扑蝶舞形式特征分为:小跑步、鸭子步、蹲踢步、放蝶、收蝶,转蝶六个部分。它的小跑步是一步一拍向前跑。鸭子步则保持八字步全蹲,一拍向前走一步,每步均经旁向前划弧线。蹲踢步就是站大八字步。放蝶:是将绑有鸡毛或鹅毛(代表蝴蝶)篾围在表演者的腰间,表演者右手握蝴蝶把手,左手握竹篾,双手于腹前,脚走小跑步。收蝶:紧接放蝶。表演者右手经右前平划半圆,左手食指、中指伸开,然后右手继续经左向后平划半圆,力度、幅度要大些,使竹篾甩回。同时左手食指中指将放出的竹篾捋回并握住。转蝶:站前弓步或单腿跪蹲,两手握蝴蝶把手竖立于胸前,用腕力逆时针方向转把手,使蝶上下飞舞。
具体跳法是表演者多在夜间于广场表演,灯光不能太亮。一位放蝶老翁或老妇手持竹篾制成的蝴蝶,在锣鼓的伴奏下上场,自由变换放蝶的蔑数,使蝶忽多忽少,并不时地收蝶,使飞蝶忽隐忽现。高潮时做转蝶,形成群蝶绕身飞舞。脚下以小跑步为基本舞步,进而转换成风趣的鸭子步,或原地做蹲踢步。所有动作具有灵活性,均由表演者自由编排。而四村姑或四公子则手持粉红彩扇、芭蕉扇绕蝶嬉戏,跳欢快的舞步。
李家林总结放蝶的经验和心得是“放蝶要撇开,收蝶要左勒,胳膊顺着劲,脚步跟上来”。就是说,放蝶时要使竹篾散开四处开放,呈现群蝶翩翩起舞,飞舞其周围,忽多忽少,忽隐忽现,放蝶时要突出“动”字,收蝶时双臂向左一勒,徐徐收完或剩一只绵绵跃动,突出“静”字:然无论放或收,必须双臂顺动,脚下不乱,步伐协调。只有熟练地掌握以上技巧,才能充分显示出放蝶老翁乐观、风趣、诙谐的个性。
李家林介绍,在表演扑蝶舞时,服饰、道具、音乐等缺一不可。服饰是有一定的讲究:放蝶者头戴深棕色镶黄条的绸料帽,挂八字胡,穿白色对襟中式上衣,扎蓝腰带,外套棕色对襟褂,穿棕色束口中式裤,白步袜,黑布鞋。村姑头系花彩巾,身穿绿色或粉红色衣裙,脚穿白布袜,绣花鞋,而男青年要穿公子服饰。扑蝶舞所用的道具主要是特制的蝴蝶、红彩扇、芭蕉扇。扑蝶舞的音乐分为锣鼓与曲牌两部分。锣鼓使用包括大鼓、小锣、小镲、大镲四件。曲牌可任意选用当地流行的唢呐曲牌或民间小调,以木梆子击打节拍。
表演时,舞蹈与道具音乐等相辅相成,以此来表达出声情并茂的剧情特色。
传承“非遗”亟待保护
扑蝶舞自清朝嘉庆年间形成,至今已200余年的历史。经过200余年来的发展,在全国只有沈丘县槐店遗存。虽然是从湖北汉口引进《蝶舞》而改编的,但现在湖北汉口当地的《蝶舞》早已失传。沈丘扑蝶舞以它原生态的稀有性、反封建礼教的思想性、爱情故事曲折的传奇性、诙谐幽默的娱乐性和具有200多年形成发展的历史悠久性,得到了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关注和保护,也获得了不少大奖。1953年,沈丘扑蝶舞表演队代表河南省民间艺术晋京参加全国民间文艺汇演,荣获二等奖;1963年赴商丘专区观摩表演,获一等奖,同年赴郑州参加全省民间文艺汇演,获一等奖;1984年参加河南省第五届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汇演,获舞蹈组一等奖;1989年,被河南省选派晋京参加中国第二届艺术节群众艺术演出,荣获金奖。
扑蝶舞作为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被挖掘整理,已载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河南卷)。作为扑蝶舞发源地的槐店镇大胡同组织了以李以善、李赞营、宋长庚、李家恒、李现昌、李现胜、李树曾、李天鹏等为首的扑蝶舞民间文艺协会,继承和发展此项民间艺术。目前,大胡同已被县文化局定为民间文艺生态街,列入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扑蝶舞的演出依存于当地的春节、闹元宵等节日和庙会、古会及重大庆典活动的相关民俗活动中,其传承与发展也与之相关联。但作为一种民间文艺传承下去缺乏适合的气候和土壤。
采访中,该县扑蝶舞民间文艺协会的会员们介绍,因表演缺乏必要的经费,每次作为公益性的演出只能由协会成员垫支。而艺术传承人也很难物色,目前第五代传承人仅有几个人,虽然经常物色传承人,但大多数青少年都不热衷。
沈丘县文化局局长王永生在谈到对发掘、抢救、保护扑蝶舞时很振奋,他说,扑蝶舞的保护不仅对丰富、完善中华民族民间舞蹈史,及至对世界舞蹈史的丰富、完善,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能促进中华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快速接轨,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文化建设、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原标题:沈丘扑蝶舞:瑰丽的民间艺术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