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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胡萝卜”榜上有名

2013/8/28 17:27:00 点击数: 【字体:

“延津胡萝卜”榜上有名

    2012年6月25日,由农业部主办的“2012中国农业品牌发展推进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如图)。会议由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主持,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出席会议,副部长陈晓华致词,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长朱保成作了专题报告,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市品牌农业具体负责人晋新生应邀出席,并向大会提交了《大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 建设中原经济区现代农业强市——河南省新乡市品牌农业发展措施及成效》的交流材料。

    为加快区域优质特色农产品发展,推动农业自主知名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推进我国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会议举行了“2011最具影响力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牌仪式,全国共有100个农产品获此殊荣,河南省仅有两家,我市的“延津胡萝卜”榜上有名。

    “延津胡萝卜”作为我市地方名优特产,种植历史悠久,始于唐代,尤以明朝万历年间作为贡品而名扬天下,以其所处独特优越的地理条件,具有“个大、色鲜、味美、口感甜脆、含糖量高”的典型特点,被誉称“小人参”,并由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向农业部提出申请,正式登记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编号:AGI00150)。目前,延津胡萝卜种植面积达8万亩,总产量40万吨,并成功注册了“贡参”牌商标,开发了胡萝卜醋饮料、胡萝卜酱菜、胡萝卜脆片等系列产品。延津胡萝卜基地先后成为“河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河南省无公害蔬菜产地”、“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河南省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产备案基地”,延津胡萝卜优良的品质,荣获了“无公害农产品”、“河南名牌农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畅销全国各大城市,出口港澳,为当地农民带来了亩收入8000元的可观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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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的自然环境、人文历史或生产加工历史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注册和管理,并授权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农产品品牌一般由产地名和产品(类别)名构成,体现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品牌类型,与区域共同成长,形成与区域形象、区域经济的正面联动关系。(张青龙 文/图)(原标题:“延津胡萝卜”榜上有名)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新乡日报(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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