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委员会办公室传来喜讯,我市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延津胡萝卜”从全国1080个参评农产品中脱颖而出,喜获“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据了解,全国共有100个农产品获此殊荣,而河南省仅有两家。
为推动农业自主知名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推进我国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加快区域优质特色农产品发展和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由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联合中国农业展览协会、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水产学会和中国畜牧业协会组织实施了“2011年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活动”,并成立了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按照《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推荐程序,经过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推荐,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资格初审和组织专家评审,有177个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式于12月10—17日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品牌农业网和三农在线进行了网上公示和调查,最终通过网上调查和对点击率排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盘锦大米”、“安溪铁观音”和“库尔勒香梨”等100个品牌农产品荣获 “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
“延津胡萝卜”作为我市地方名优特产,种植历史悠久,始于唐代,尤以明朝万历年间作为贡品而名扬天下,以其所处独特优越的地理条件,具有“个大、色鲜、味美、口感甜脆、含糖量高”的典型特点,被誉称“小人参”,并由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向农业部提出申请,正式登记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目前,延津胡萝卜种植面积达8万亩,总产量40万吨,并成功注册了“贡参”牌商标,开发了胡萝卜醋饮料、胡萝卜酱菜等系列产品。延津胡萝卜基地先后成为“河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河南省无公害蔬菜产地”、“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河南省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生产备案基地”,延津胡萝卜优良的品质,荣获了“无公害农产品”、“河南名牌农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畅销全国各大城市,出口港澳,为当地农民带来了亩收入8000元的可观效益。
“延津胡萝卜”成功入选“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必将加快我市品牌农业战略向纵深推进,加快区域优质特色农产品发展,打造地方名片,把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市场优势,加快新乡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早日实现建成中原经济区现代农业强市的宏伟目标。
相关链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的自然环境、人文历史或生产加工历史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注册和管理,并授权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农产品品牌一般由产地名和产品(类别)名构成,体现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品牌类型,与区域共同成长,形成与区域形象、区域经济的正面联动关系。(原标题:“延津胡萝卜”喜获“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