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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苹果”商标正式启用

2013/5/22 9:46:26 点击数: 【字体:

    10月10日,三门峡灵宝市举行果品购销洽谈会暨“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仪式,来自全国10个省(市、区)40多个城市的采购商及当地果农与会。

    三门峡市工商局局长郭群告诉记者,“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三门峡市唯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全省唯一的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灵宝市长杨彤介绍,灵宝享有“亚洲第一高山果园”、“苹果之乡”的美誉,灵宝苹果的品牌价值达43.27亿元,稳居全国县级水果品牌价值第一位。今年7月份,“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局审批,凡灵宝境内生产且达到一定规格标准的苹果都可使用这一商标。“这一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必将为灵宝苹果品牌化发展、提升灵宝苹果档次、促进苹果产业壮大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房琳)(原标题:“灵宝苹果”商标正式启用)



 

责任编辑:C005文章来源:大河报 原文时间: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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