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文化的失败看孔子的价值儒家的小和大(2)
2012/4/28 10:00: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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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的基础。
中国则走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从春秋战国开始,中央集权的国家建设过程就已经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以皇权为核心的官僚政治成为政治主流。国家权力也逐渐剥夺了基层社会共同体的自治权力,通过“编户齐民”的方式,把老百姓登记在册,在理论上皇权对每一个臣民有着一竿子捅到底的直接统治关系。这一套,被钱穆称为“民众与国家接近”,“优秀平民”得以被选拔进入政府,使中华文明迥异于罗马文明,历久而不衰。
这种“民众与国家接近”的本质是什么?那就是用国家的权力统摄人的一举一动,使社会没有自我组织的空间。不管后来中国的专制皇权如何用儒家学说来装点,其核心的逻辑已经被韩非说得清清楚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势同水火,前者必须通过赤裸裸的权力游戏对后者进行控制。后来儒家的功用,不过是把这一血腥的权力逻辑软化为:国家理性比个人意志更能促进全社会的福利。特别是当国家被贤能之士所统治时,国家就更有能力代每一个个人追求他的利益。韩非所谓的法术之士,就成了钱穆所谓的“优秀平民”。于是,国家权力,不断地代替了基层社会共同体的自治机能。大一统的政治秩序,也就成了中华文明的根基。
孔子理想中的政治秩序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孔子当作大一统政治秩序的支持者。这当然和他的学说后来被大一统的皇权意识形态所利用有关。这实在是今人对孔子最大的误解之一。孔子确实崇尚周公、崇尚周礼。但是,周礼所代表的统一秩序,主要是一种文化秩序,而非以日常政府行为为内容的政治秩序。孔子支持的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对“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表现了相当的蔑视。他明确地反对政治权力(或者说政府权力)在社会中扮演过重的角色。孔子提倡周礼,正是用来抵抗当时在诸侯中出现的以专权为核心的官僚政治和国家建设过程。他的理想,是“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让上千个小国,也就是基层社会共同体,在周礼的秩序下自立。
孔子的学说,基础是“仁”。如《礼记》中所言,“仁”是在“宗庙之祭”中表达的,因而主要靠诸侯君主来培育。也许我们可以说,孔子眼中具体的政治,还是本于诸侯这一层。从孔子到孟子,儒家主要希望给诸侯君主提供治国之道,对天子除了“敬”以外,并不提供什么具体的政治建议。
那么,以诸侯君主为核心的政治秩序是什么样子的呢?根据《战国策》、《后汉书》等古籍记载,古有万国;后来国数日减,殷初有三千多,周初有一千七百多,春秋时也曾有一千二百多,只是到了春秋末年才降到十几个。孔子所赞许的“兴灭国、继绝世”之理想,至少也要把国数恢复到一千多的水平吧?一千多个国,大体都集中于狭小的中原地区,每国的人口平均也就是几千人,甚至仅在千人上下。如果每国平均万人,一千多个国的总人口就是一千多万。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落后,许多荒野没有开发,即使开发的耕地恐怕也要不断休耕恢复地力,这在上古文献中的证据也随处可见。中原那么小的土地,根本没有维持千万人口之可能。所以,我们大致可以说,孔子心目中理想的政治,是一千左右到几千人小社区的自治。
几千人或者千人的小国,是一个面对面的小社区。在那里,大家彼此相识,像一个大家庭。这些人家庭关系好,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社会当然就比较和谐。君主和其臣民,就不会像韩非所描绘的那样水火不容,而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彼此互相尊重。这里的君,也受着礼的约束。君的统治,要靠“群臣士民”的信服来维持。普通百姓也遵循礼的原则,建立彼此的信赖和责任。从我们今天的角度看,小社区的好处是,社区的老百姓了解当地情况,自己治理自己家乡的事务,拒绝外来的权力强加于己。同时,人们共处之时,彼此知根知底;你的个人行为,在共同体的集体记忆里被保存起来,形成你的“信誉历史”(credit history),人们据此和你打交道。这样,一个人很难以权术操纵别人。美德则会不断得到邻居的赞誉。社会道德水平也会比较高。
儒学与宪政
从世界史的角度看,西方的宪政,也非自古就有。欧洲中世纪的政治神学,并不是宪政学说。但是,这种神学中的一些观念,比如“国王的二体性”,对于西方走向宪政,有着相当大的助益。“国王的二体性”这一观念,源于基督教的传统:耶稣有两个身体,一个是世俗的肉身,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另一个是和上帝合一的永恒之躯,是不会死的、无所不在的。后来这一观念在英格兰演化为“国王的二体”:一个是世俗的、会死,会犯错误的;另一个则是不死的、不会犯错误的,是国体和人民的化身。在宪政的框架下,后一体在关键时刻往往由国会来代表,以约束国王的世俗之躯的行为。在中世纪欧洲特别是英格兰复杂的政治现实中,“国王二体论”的政治神学,给当时的人们提供了一个观念结构。这个来自基督教传统的观念结构,把最高权力的持有者进行了俗圣二分。这种划分,比较接近理性的政治现实:任何最高权力都有双重性:一重是用来满足个人的野心和欲望,一重则是公共权力,服务于公共利益。当这样的观念结构深入人心后,用国王的公共义务来约束国王个人行为的早期宪政意识,就比较容易被接受。
中国自殷周革命以来,“上帝”的观念逐渐衰微。在《尚书》中,“上帝”随处可见,在《左传》、《国语》中也频繁出现。但在《论语》中就基本消失了。比较《尚书》和《论语》,可以明显看出“上帝”概念边缘化的过程。当然,上古的史料非常零星不全,我们无法准确地把握上帝逐渐淡出的过程,但粗糙的轮廓还是可以勾勒出来。商代的统治借助于巫祝之术,统治阶层其实就是个巫师集团。周代的政治哲学,则是周武王所谓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周代虽然还借用神权政治的词汇,如“上帝”等等,但在周代的意识形态中,感应上天,最终还是要靠有效地治理人事。这样,人间的“治道”取代了巫祝之道,神权政治转化为贤哲政治。合理主义,人文主义,渐渐占据了意识形态的主流。“上帝”的概念终于被排除到政治哲学之外。孔子干脆“敬鬼神而远之”,对人间以外的事情存而不问。
这就是余英时先生所谓的“内在超越”的确立。这使得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主流,只有人文主义或者合理主义这一个面向。这种单一的观念结构,也开启了一个危险的倾向:即不是把君主这一最高权力的人格一分为二、照顾到他的世俗欲求和公共责任两个面向,而是把他的人格单一化,使他的特殊品格成为秉承天命的理由。比如在中国的传统史学中,恶君如桀、纣者,其人格全被个人贪欲所填满;贤君如周文王、周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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