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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第一部•黑色裂变(上、下)》 孙皓晖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 2005年8月第一版
作家孙皓晖的小说《大秦帝国》第一部,以《黑色裂变》(以下简称《裂变》)为题,用了上下两卷的巨大篇幅,对商鞅和商鞅变法做了尽情的讴歌。很可惜的是,作者对历史的态度是实用主义的,完全无视历史的真实性。小说作者无非是要向读者灌输这样一种历史观:秦是中华文明的正源;秦的强大是由于商鞅变法;商鞅变法贯彻的是法家的治国理念;所以,法家的治国理念是最优秀的。小说的作者为了宣扬他的这种历史观,对有关商鞅和商鞅变法的历史,做了全面的篡改。
一、对商鞅个人经历的篡改
《史记》上说,商鞅由魏入秦,因为景监的推荐,才得以见到秦孝公。景监是什么样的人呢?是个阉宦。但是,《裂变》的作者,为了使商鞅的伟大形象无可挑剔,不仅要把景监的阉宦身份隐去,还要把他描写成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在《裂变》中,景监在秦孝公继位前,已是打了十几年仗的“前军副将”了,而且是他为秦孝公发现了商鞅这样一位杰出的法家,他自己也成为秦国变法的主要支持者。总之,商鞅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推荐商鞅的景监也必须完美无缺。
对于商鞅对秦孝公先讲“帝道”,“帝道”讲不通又讲“王道”,“王道”讲不通再讲“霸道”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也予以否认。他说商鞅对秦孝公讲“帝道”和“王道”(作者统称为王道),都是为了试探秦孝公,看看他是否与自己的政见一致;若不一致,他将毅然决然地离开秦国。《史记》上记得很清楚,商鞅在发现秦孝公只对“霸道”感兴趣时,对景监说:帝道和王道的实现,需要很长久的时间,秦孝公等不及;只有讲可以速效的“强国之术”,才符合秦孝公的心意,但秦国从此不会有殷、周那样的成就了。对这样重要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根本弃之不顾。他无非是要把商鞅塑造为一个信念坚定的法家,而非班固所说的“挟三术以钻孝公”的投机者。
变法初期,商鞅曾于一天之内,就在渭水边处死囚犯七百余人。这些人具体犯什么法,史载阙如。《裂变》的作者却说,他们都是因为私斗才被处死的。而更为荒唐的是,《裂变》的作者说,那些私斗的主犯,在即将行刑的时候,竟然大喊:“秦人莫忘,私斗罪死耻辱!公战流血不朽!”而其他犯人也都“挺身而起,嘶声齐吼:‘私斗耻辱,公战不朽!’”于是,“四野山头的民众被这闻所未见的刑场悔悟深深震撼,竟然冲动地跟着喊起来:‘私斗耻辱,公战不朽!’”鉴于死刑犯们均已认识到自己是罪有应得,商鞅收回不允许家属“活祭”的成命,下令:“临行悔悟,许族人祭奠,回故里安葬。”这样一来,那些犯案者的家属,“冲进法场,大哭着向高台跪倒,三叩谢恩”。
制造一个私斗的罪名,来为商鞅的滥杀开脱;还要编一个故事,说那些被处决的人,临刑前都已认罪服法;连罪犯的家属们对商鞅允许他们“活祭”临刑的亲人,都感恩戴德。更有意思的是,《裂变》的作者就此写到,商鞅对那些死刑犯家属的“三叩谢恩”很厌恶,说:“人犯临刑悔悟,教民公战,略有寸功。祭奠安葬,乃法令规定,卫鞅有何恩可谢?今后不得将法令之明,归于个人之功,否则以妄言处罪。”这一方面是要表明,商鞅在执法问题上,完全是大公无私的;而另一方面,则是在为商鞅后来惩制不同政见者作辩护。
《史记》上说,新法施行的第一年,反对的人很多;商鞅遂以太子犯法为由,对太子傅公子虔施以刖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以黥刑,因为这些人都是反对变法的;这样一来,“秦人皆趋令”了。钱穆先生认为,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有问题。因为按年龄推断,变法实施之初,太子(约生于公元前356年)尚幼,还根本没有能力犯法。《史记》上还说,公子虔后来又因为“犯约”,而被处以劓刑。钱穆先生推断,所谓公子虔因太子犯法而受刑,应该是这一次。但这一推断仍是有问题的,兹不论。问题在于,《裂变》的作者在采纳了钱先生的说法之后,竟编造了一个有关太子在封地滥杀无辜的情节。这样一来,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用刑,都是他们罪有应得,而与他们是否反对变法无关,因为“秦法是诛行不诛心”的。不仅如此,《裂变》的作者还将公子虔说成是变法的主要支持者,并赋予他一个非常尊贵的身份——秦孝公同父异母的哥哥。惟此,商鞅又被塑造成为一个执法不论亲疏的人物。
对于商鞅利用自己与魏军主帅公子卬的旧交,骗公子卬前往秦军大营议和,将公子卬俘获,而后对魏军实施偷袭,将其全歼的毫无信义的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一概予以否认,并刻意设计了这样的战争情节:魏军主帅公子卬写信给商鞅,请他到魏军大营议和,决计在商鞅不同意退兵时,当场将他擒杀,然后一举击溃秦军;而商鞅则将计就计,引公子卬率军进入伏击圈,明确告诉他自己从来不齿于跟像他这样的人为友。有趣的是,当秦国收复河西,把被俘的公子卬释放回国时,商鞅对公子卬说:“告诉你一个秘密。你我只是相熟,不是朋友,更非挚友。卫鞅放你回去,只是因为有你当权,对秦国有好处。记住了?秘密。”篡改历史,还这样“幽默”,实在让人绝倒。
秦孝公死,公子虔等人告商鞅谋反,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在逃亡途中,商鞅连住宿都找不到地方。因为,按照新法的规定,旅舍如果容留没有住宿证明的人,是要坐罪的。为此,他不禁感叹道:自己制定的法令,竟让自己不堪到如此地步!不得已,他又逃往魏国(魏此时仍保有河西部分地方)。但魏国人拒绝接受他,并不许他借道魏国逃往别的国家。走投无路之下,商鞅再返秦国,回到自己的封邑,发动自己的徒属和邑兵造反,结果兵败身死,尸首被车裂,而且满门抄斩。对这些历史事实,《裂变》的作者也一概不承认。在他的笔下,商鞅自始至终都不曾造反,而是挺身前往咸阳,自投罗网,决心以自己的死,来平息那些反对变法的世族的仇恨,并且暴露他们;同时,也是为了使新君惠文王能够树立起威望,使变法事业得以平稳地继续下去。作者还说,当商鞅被被客栈拒绝留住时,竟仰天大笑,认为“新法如此深入庶民之心,也不枉了二十年心血……他心里踏实——法令能超越权力,意味着这种法令有无上的权威和深厚的根基。要想废除新法,便等于要将秦国的民心根基与民生框架彻底粉碎。谁有此等倒行逆施的胆量?”在作者的笔下,商鞅已脱胎换骨,从一个投君王所好的战国策士,变为“苟利国家生死以”的志士仁人了。
二、对商鞅变法的毫无历史根据的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