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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强项令”——执法不阿者,才有凛然正气

2012/5/8 15:08:46 点击数: 【字体:

  
    “强项令”即硬脖子县令。范晔笔下的董宣执法刚正不阿,在强权面前誓不低头,宁死不向维护家奴赵彪的湖阳公主低头跪拜认错。这种凛然正气赢得了汉光武帝的信任,刘秀口中的“强项令”之名不胫而走,流传至今。 

    一、似酷实“cool”
        
    范晔在《后汉书》中将董宣的传记列在“酷吏列传”里,视其为残酷的官吏,实则是董宣“北海惩恶”(课文节选时省略)事件,然知其实情后,我们便不这样认为。
        
    故事梗概是:公孙丹因阴阳先生说自己建宅不利便白天截杀路人奠基石,董宣将其斩首。北海郡的老百姓看到董宣真心实意为民除害,奔走相告,并向董宣告发了公孙丹一伙的大量罪行。董宣知道公孙丹过去伙同这伙人曾经投靠过王莽,董宣依法命令书佐(辅助官吏)水丘岑,把这30多个犯人全部斩首,以平民愤。
        
    这种打击“黑恶”势力、为民除害的行为,非常正当;为国惩治叛党,实属爱国的正气。这种“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行为是刚正不阿的义举,我们不禁要说:“董宣,你真酷(cool)!”

    二、正气凛然
        
    董宣的正气不仅表现他的酷,还表现在大义凛然和坚持。因“北海惩恶”事件,董宣等9人被判处死刑。临刑前,不愿吃为钦佩其气节的官员预备的酒菜佳肴却严厉地说: “我一辈子不曾吃过别人的酒席,何况是死已在即的时候哩”!然而,却在登上刑车要走时的候为执行其命令处斩犯人的水丘岑请赦,凛然之气毕现。
        
    在特赦下,董宣被“特征为洛阳令”,按说“吃一堑,长一智。”但为了法令的正当施行,即使是面对更大的强权也毫不退缩。当公主面击杀其家奴,并非董宣有暴力倾向,而是因为家奴在公主家时无法进去逮捕;就地击杀,是害怕公主在皇帝面前为家奴求情,致使家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在“法”就是官员的封建社会,此举应属正常,而且汉朝的法令本身是严酷的。孔子说:“胸中怀刑”,是指胸中要有道德规范;应用于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人人都应该懂法(包括董宣、家奴、公主)。这才会有在殿前董宣不肯为“冒犯”公主而认为错,因为错在公主庇护杀人的家奴。在皇帝公主面前磕头在封建社会理所当然,然董宣“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太监“强使顿之,宜两手据地,终不肯俯”。因为此时是在理不在人,认错就是承认刚正不阿执法错误了。我们不得不为董宣以身献法的凛然正气动容。我们不禁要说“董宣,你真牛!”

     三、廉正典范
        
    执法刚正不阿者,必然要求自己没有软肋;也正是因为具有廉洁、方正的品格,才能真正地执法不阿,二者相辅相成。让我们钦佩的是“布被覆尸”、“大麦数斛”、“敝车一乘”的董宣廉正的见证。我们不禁会说:“董宣,你好!”
       
    课文主要从正面写董宣执法,从次要的侧面写董宣的廉洁;语言、动作描写适时恰切运用,即主要部分也有重点:写处决犯人是一笔带过,“因格杀之”;而殿前的语言、动作描写确是甚详,如语言,“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 ”。而这些都更加全面、形象地让我们体会到董宣这个“卧虎”的刚正、凛然与正气。【原标题:执法不阿者,凛然有正气——解密“强项令”】

    来源:育星教育网
责任编辑: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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