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载,范仲淹“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有这种“有志于天下”的原动力,范仲淹做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身为封建官吏的范仲淹把“守官处处小心,不得欺事”作为自己的为官之道,在“有志于天下”的同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用权,这尤为可贵。古人谨守的“吏道”,是一种严格自律的精神,这种珍视自身名誉、看重品格操守的观念,让他们能够自觉做到不违法乱纪、假公营私。今天党员干部从政,是在为党和人民用权,守“吏道”不仅是为个人名声计,更是为党的形象和人民事业负责。自觉做到“不欺事”更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备的素质。
要做到“不欺事”关键是能经得住各种诱惑考验。范仲淹“寒儒起家,世守廉素”“凡见利处便思患”,总结出了“忍穷”的人生真诀。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也需要有这种“忍穷”精神,守住人生“防线”,保持清正廉洁。对自己的兴趣爱好,绝不恣情放纵,否则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个人欲望上要严加克制,把正当的欲求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品德和高尚的情操。
范仲淹“遇夜就寝,即自计一日饮食奉养之费,及所为之事,果自奉之费与所为之事相称,则鼾息熟寐;或不然,则终夕不能安眠,明日必求所以称之者”。其自律之严、自奉之俭于此可见一斑。事实证明,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人,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不少人犯大错误,都是从小节上被打开缺口开始的。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小事,留心小处,时时处处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经常反思“奉养之费”与“所为之事”是否相称,经常反省有没有经受不住诱惑的时候,有没有做违反纪律原则和良心的事情,从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珍视共产党员身份和自己的名誉,始终保持应有的品德和操守。■唐登钊【原标题:“忍穷”而不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