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氏始祖问题史实的考证(上)
2013/7/9 11:56: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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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按语]:《尚书》成于周代之前,西汉初仅剩二十八篇,以隶书传世,称《今文尚书》。东晋元帝时,梅赜献《尚书》五十八篇,由伪作《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加上将《今文尚书》二十八篇析为三十三篇而成。宋代吴域、朱熹疑二十五篇系伪书。至清初阎若璩作《古文尚书疏证》,列举一百二十八证,以明二十五篇系伪书。丁晏更在《尚书余论》中证明此系晋代王肃的伪作。但唐代以五经取士,二十五篇伪作影响甚广,至今误人不浅。《蔡仲之命》为二十五篇之一。致部分人对蔡氏始祖问题产生误解。泉州市地方志学会理事陈楚材,取正史和当代名家研究成果,撰文证实《柯蔡宗亲大族谱》中《蔡氏直系谱系表》将叔度、蔡仲分别列为蔡氏一世祖、二世祖的准确性。
近日获悉海外宗亲拟修复河南省上蔡县蔡侯陵园。菲律宾数位柯蔡乡亲,对周公平乱后对蔡叔的处理、蔡氏始祖和蔡姓源流提出与正史和《柯蔡宗亲大族谱》不同的新见解。本人忝为国内侨界与史志界一员,多年来为协助海外乡亲寻根,对中国上古历史和姓氏源流有所涉猎。今特撰文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澄清史实。
一、蔡叔并未被“囚”和“押送”,蔡氏亦未因蔡叔被“迁”而废
新见解(一):周公东征平乱,“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押送之)”。“囚”说尚见之《书经(尚书)》,但《书经》必竟不是正史(参见下文),“押送”说却为本人第一次见到。据《史记·管蔡世家》载,周公平乱,“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菲律宾柯蔡宗亲总会七十周年纪念特刊》录自《柯蔡宗亲大族谱》的记述内容与《史记》完全相同,本人所阅多部史籍记载亦均相同。由此可见新见解(一)关于蔡叔被“囚”、“押送”之说有误。
考之周初礼制,武王封叔度于蔡,包括封土(食邑)与赐氏。蔡叔被“放”、“迁”,仅失其原封土(食邑)和监武庚的相位,并未被废为庶人,即未失贵族身份的 “氏”。这从《史记·管蔡世家》所载的“复封胡于蔡,以奉蔡祀”可见一斑。蔡叔毕竟是周公旦的胞弟,成王的叔父,既未失贵族身份,“车十乘,徒七十人”只能是“与”(给予)蔡叔为随“从”。这从下文亦可得到印证。而“放”在这里只能作两种解释,一为放过、释放,一为流放、放逐,不存在解释为“囚”的问题。有关书籍对“放”多解释为流放、放逐,但文理上欠通。古人惜字,既“流放”就无需再用“迁之”。只需“放蔡叔”或“迁蔡叔于(郭邻)”即可。如《史记·五帝纪》记共工淫辟、?兜荐人不当,三苗作乱,“舜言于帝(尧)请流共工于幽陵”,“放?兜于崇山”,“迁三苗于三危”。故本人以为这里的“放”可理解为释放,则“放蔡叔迁之(于郭邻)”可解释为:释放蔡叔,迁他(于郭邻)。文理就通顺了。但这样一来,“迁”就不能理解为“流放”了,只能是由蔡邑改安置(或改封)到小地方郭邻。这只能由阅者见仁见智了。
二、仲胡复封与周公平乱后总结教训有关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对分封制度作了改制,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亲亲以相及”。据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王晖考证①,周公平乱后,伤痛与管蔡二叔不和,总结原因:首先是武王时期没有大封同姓诸侯,所封同姓诸侯国力量薄弱,不足以对付武庚与东夷的叛乱。二是武王对昆弟分封的力度不够,在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上严重不足,管蔡二叔作为武庚的“相”,名义上虽在“三监”之列,但实力有限,与武庚比相差太大,以致妒嫉周公的权力。当他们怀疑“周公旦专王室”,“为之不利于成王”时②,只有附益武庚发动叛乱。因此,成王、周公大封姬姓子弟,给予政治权力象征的重器,及大量的遗民、居民和土地,让这些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拥有与周王同等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权力,既减轻了同姓子弟争夺王权的压力,同时又利于藩屏捍卫王室。周武王时大封功臣谋士,只封少数有功的姬姓功臣和昆弟(一说8国,一说12国)。成王、周公分封(包括复封),将姬姓之国增至53国(一说40国,一说55国)。仲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复封的。据《左传》和《史记》载,不但蔡复封,管、霍也复封,五叔同时就国。只是管、霍复封后除留下霍国被晋所灭的记述外,未留下更多的记载。可见仲胡的复封,首要原因是胡系姬姓子弟;第二是成王为不失叔父之祀,封胡以奉蔡祀;第三才是《史记》所载,任鲁卿士,使鲁国(周公的封国)治,有功于周公。
三、蔡仲贵族身份的“氏”未变,既使易地复封,国名仍可能是蔡
新见解(二):“设使当时成王封仲公于别地”,“则今日我等就不姓蔡”。本人认为这是对代表蔡仲的贵族身份的“氏”未改不甚了了所造成。南宋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指出,“三代”(指夏、商、周)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左传·隐公八年》载:“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周公制礼时对此亦有一套规定。在武王分封五名昆弟时,叔度商邑、?得贵族身份为“蔡氏”,爵位为侯,封国(食邑)以蔡氏命名。当时蔡叔官居武庚之“相”位,为“三监”之一,居殷(卫)。武王在同母兄弟中居第二,得天下时已60岁(见《史记·周纪》)。周公旦与蔡叔在兄弟中居四、五,受封时亦有50多岁,长子、次子均已成人,周公以子伯禽就国,蔡叔当亦以子就国。蔡叔被“放”,仅失封国食邑,被 “迁”到陈宋等国之间的郭邻,并未失“氏”。仲胡因父而得的贵族身份表徽的“氏”亦不可能变。故即使是易地复封,复封的国名仍可能是蔡(一如鲁国由鲁山迁曲阜),否则就谈不上“复”字。
注:①见《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周武王东都选址考辨》,2000年第2期《周初改制考》。②见《史记·管蔡世家》。【原标题:关于蔡氏始祖问题史实的考证】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陈楚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