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麒麟舞
“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似鹿非鹿、似牛非牛,头顶生角,遍体鳞甲,尾端毛长,形状奇异,在民间有驱邪避鬼之说,历代人民群众都把它当作祥瑞的象征。
麒麟舞也称为“武”麒麟,它不同于舞狮,也异于舞龙,其造型为“龙头、鹿角、蛇身、羊蹄、牛尾”,舞动时,一人舞麒麟头,一人舞麒麟尾,两人配合默契,以此把传说中麒麟的喜、怒、哀、乐、惊、疑、醉、睡等动静神态表现得栩栩如生。逢年过节人们舞起麒麟,以表达迎祥纳福,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良好愿望。因为麒麟队往往就等于武术队,不仅舞麒麟者大都身怀武功,而且麒麟套路本身就和武功套路一脉相承。
麒麟舞的历史起源
“麒麟舞”是中国最早的拟兽类舞蹈,是现今稀有的、产生于春秋战国之前远古的汉民族图腾舞种,具有珍贵的民间舞蹈史研究价值。它和龙舞一样,承载着汉民族的精神、信仰、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在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的研究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麒麟,是我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代表吉祥的动物,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居“四灵” 之首。据睢县蓼堤镇大刘寨村《冯氏家谱》和《杞县志》记载:冯玮祖籍考城(属睢州),初籍杞县,后居仪封。明末中进士,后封文林郎,掌管宫廷文化娱乐事宜。南明灭亡时(公元1661年),掌管宫廷文化娱乐的文林郎冯玮归隐故里,将一对“麒麟皮”带给睢县大刘寨村的冯氏族众,并亲授演舞之术,距今已有 346年历史。
麒麟舞的表演形式
麒麟舞不同于舞狮,也异于舞龙,其造型为“龙头、鹿角、蛇身、羊蹄、牛尾”,舞动时,一人舞麒麟头,一人舞麒麟尾,两人配合默契,以此把传说中麒麟的喜、怒、哀、乐、惊、疑、醉、睡等动静神态表现得栩栩如生。逢年过节人们舞起麒麟,以表达迎祥纳福,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良好愿望。
麒麟舞的传统表演形式可分为3段,分别是盘门、平地表演和桌上表演,其中桌上表演最为惊险,一场麒麟舞全套下来,表演者往往是大汗淋漓。
另外,麒麟舞也称为“武”麒麟,因为麒麟队往往就等于武术队,不仅舞麒麟者大都身怀武功,而且麒麟套路本身就和武功套路一脉相承。
明末清初,迷信活动盛行,当地老百姓最为信奉火神。当时大刘寨村西有一座火神庙,村民组成火神会,定期祭祀、朝拜,祈求火神爷保佑全家平安、人寿年丰。人们把麒麟奉若神明,平时藏麒麟于火神庙中,作为火神爷的坐骑,每逢正月初七(火神爷生日),火神会的信徒们焚香、烧纸、叩头,尊请麒麟下驾,开始舞玩。直到二月二,众人敲锣打鼓,才将麒麟送回庙中,复请麒麟上驾。
麒麟下驾之后,两人手执“明棍”从庙内蹿出,开始盘门表演。“明棍”长5尺,两端点燃火香,舞动时呼呼生风,火光四射,上下翻腾,似流星追逐,如光环套叠。然后以“盆炮”为令,两人持内燃蜡烛的绣球引麒麟出庙,此段礼仪表演全在庙门外举行,故曰盘门。
麒麟入场后开始平地表演,一对麒麟,一张一弛,刚柔相济,生动有趣;持绣球者或站立、或蹲伏、或前瞻,挑逗着麒麟。麒麟表现出有时乐、有时怒、有时腾空而起、有时匍匐在地等各种舞蹈动作。
平地表演后,开始桌上表演,13张方桌摆成3层,两只麒麟做着各种动作往上跳跃,把整个舞蹈推向高潮,动作惊险,群众无不屏息观看。等回过神来争着放鞭炮、吹口哨等,场面很是壮观。
麒麟舞的发展
商丘睢县大刘寨的《冯氏家谱》和《杞县志》记录了麒麟舞最早的传承人是冯玮(1623—1711),目前从冯氏家族起源的麒麟舞已传了15代,传承脉络清晰,具有很好的社会基础,是当地民间文化艺术的代表和瑰宝。
大刘寨村位于睢县西北角,北临民权白云寺,南靠重镇蓼堤。从前,大刘寨村每逢庙会,麒麟舞必去表演。遇有重大集会,也多请麒麟舞演出。因为人们一直期望麒麟来驱赶一切邪恶与灾难,所以麒麟舞被视为民间舞蹈的上乘珍品。
麒麟舞在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革新。最初仅限于平地表演,至清末时,随着当地武术水平的提高,麒麟舞12世传人冯永汉、徐延瑞、韩克顺等,开始增设并逐步完善了桌上表演。
麒麟舞的师承关系特殊,世代传授均不举行拜师收徒仪式,而是以冯氏家传为主,吸收本村有武术功底的亲眷,在选拔青年演员时条件相当严格,组成表演团体,世代延续。但他们在收徒时条件相当严格,首先要求武术功底厚实,其次根据身材等自然条件,每个行当(穿头、穿尾、执绣球)只选2至4人,并强调所学技巧不准外传,所以大刘寨村冯氏被称为“麒麟世家”。
在1984年开始的全国《民舞集成》工作中,曾经普查统计全省共有14个麒麟舞表演队 (班),时隔20多年,现今仍存活在豫东地区的开封兰考、商丘睢县一带,仅兰考就有7个班。从古至今,同样生活在中原大地的睢县和兰考人却没有玩“龙”舞 “狮”的习俗,麒麟舞一直是他们的最爱,并保留着非常传统的表演形式和内容,地方文化特色非常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