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夏邑县火店乡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早在清朝时期,火店乡就有人开始从事刺绣、制作宫灯、加工条幅等,形成了一定规模。近年来,该乡不断拉长民间工艺品链条,制定鼓励发展民间文化艺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协调小额贷款发展手工业,组织成立火店乡工艺品生产协会,发展会员1500余人。该乡从事宫灯、旗穗、中国结等工艺品生产、投入50万元以上的农户达1000余户,机械设备1800余台,从业人员达6万人。仅此一项,全乡人均收入达2000元以上,占全乡人均纯收入的70%。
近年来,火店乡先后被河南省文化厅命名为“河南民间艺术之乡”、“河南特色文化产业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