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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苏父子

2013/7/5 10:27:09 点击数: 【字体:


    一提起“三苏”,人们都会想到他们是文学家;一提起苏轼,人们就会想到他是通才。其实,“三苏”都是通才、全才,父子三人不仅在文学史,而且在政治史、思想史、史学史、艺术史上都有巨大的成就,崇高的地位,只是苏轼的贡献更大,影响更深远而已。《宋史·苏辙传》说:“辙与兄进退出处无不相同。”但世上没有什么“无不相同”的人和事,三苏父子的性格、政治态度、学术思想及文学风格的差异都很大,苏辙政治主张的激烈、学术思想的复杂都超过了苏轼。

    这里,我想比较全面地讲述他们在文化史上的地位及其异同。

    大器晚成与少年得志
   

    苏洵年近五十才成名,成名后的他地位也很低。苏轼一生八典名郡,地方政绩显著,在朝廷官至礼部尚书。苏辙一生的政绩主要表现在元祐年间,由一个小小的县令升至副相,比苏轼的官位还高。

    苏洵(1009-1066年)字明允,少不喜学,而喜欢游览祖国的名山大川。他二十七岁才开始发愤读书,但应进士及茂材异等试皆不中。如果说苏洵初举进士不中可能与他“少不喜学”分不开,那么他二十九岁再举进士不中,特别是三十七岁举茂材异等亦不中,就要怪科举考试制度窒息人才了。

    苏洵在《广士》中说:“人固有才智奇绝,而不能为章句、名数、声律之学者,又有不幸而不为者。苟一之以进士、制策,是使奇才绝智有时而穷也。”“不能为”,是说不长于此道;“不幸而不为”,是说不屑于此道。苏洵兼有二者,结果他这位“奇才绝智”之人就难免“有时而穷”了。

    苏洵的可贵就在于,他没有继续让自己去适应不合理的科举考试制度。相反,在“举茂材异等不中”之后,他得出的结论是“此不足为学也”(欧阳修《苏洵墓志铭》),于是决心走自己的路。他在《上韩丞相书》中说:“及长,知取士之难,遂绝意于功名,而自托于学术。”他在二十七岁后“发愤”于科举,而在三十七岁后则开始“发愤”于学术。这是苏洵生活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他告别了科举考试,烧掉了为应付考试而作的数百篇文章,开始凭兴趣读书,想读什么就读什么。过去是为应付科举考试不得不为文而文,没话找话说,现在是“胸中之言日益多,不能自制”(《上欧阳内翰第一书》),才著《几策》、《权书》、《衡论》数十篇,系统提出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领域的革新主张。

    苏洵48岁那年,他送苏轼兄弟入京应试,知益州张方平向欧阳修极力举荐苏洵。张方平与欧阳修是有矛盾的。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下说:“张安道(方平)与欧文忠素不相能。……嘉祐初,安道守成都,文忠为翰林。苏明允父子自眉州走成都,将求知安道。安道曰:‘吾何足以为重,其欧阳永叔(修)乎!’不以其隙为嫌也。乃为作书办装,使人送之京师谒文忠。文忠得明允父子所著书,亦不以安道荐之非其类,大喜曰:‘后来文章当在此。’即极力推誉,天下于是高此两人。”欧阳修上其书于朝,公卿士大夫争传诵之,苏轼兄弟又于次年同科及第,父子三人遂名动京师,苏氏文章遂擅天下。苏洵可说是大器晚成,年近五十才成名。但他成名后的地位也很低,“爵不过于九品”,只做过试秘书省校书郎、霸州文安县主簿、礼院编修,相当于现在的科级干部。

    苏轼兄弟的经历与苏洵刚好相反,是少年得志而一生坎坷。进士及第,名动京师时,苏轼二十二岁,苏辙才十九岁,五年后又同举制科入等。苏轼一生八典名郡,先后知密、徐、湖、登、杭、颍、扬、定八州,地方政绩显着,在朝廷官至礼部尚书。苏轼《应制举上两制书》自称他参加制科考试的策论是“直言当世之故,无所委曲”。而苏辙的《御试制科策》比苏轼更加激列、尖锐,矛头直接对准了年老的仁宗,指责仁宗“沉湎于酒,荒耽于色,晚朝早罢,早寝晏起,大臣不得尽言,小臣不得极谏。左右前后惟妇人是侍,法度正直之言不留于心,而惟妇言是听”。结果在朝廷引起轩然大波,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苏轼制科考试“入三等”。宋王朝的制科考试,一二等都是虚设,从没有人入一二等,因此三等实为一等,在此以前只有吴育一人入过三等。司马光参与崇政殿复试,认为苏辙在应试者中最为切直,也第以三等。初考官胡宿认为,苏辙之策以致乱之君况盛世,力请黜之。但仁宗不同意,他说:“吾以直言求士,士以直言告我,今而黜之,天下其谓我何!”(苏辙《遗老斋记》)仁宗同时还读到苏轼的《制科策》,高兴地说:“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宋史·苏轼传》)于是以苏轼入第三等,苏辙入第四等次。但斗争还没有结束。苏辙既入等,于是以他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充商州(今陕西商县)军事推官。知制诰王安石认为苏辙袒护宰相,专攻人主,不肯撰制词。苏辙深感失望,奏乞留京侍父,辞不赴任。这当然只是表面理由,正如苏轼的《病中闻子由得告不赴商州三首》所说:“答策不堪宜落此。”《御试制科策》对苏辙一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迫使他当时辞官,而且使得他“自是流落凡二十余年”(《遗老斋记》),一直担任幕职,直至神宗去世前不久才任绩溪(今属安徽)县令。

    苏辙一生的政绩主要表现在元祐年间,由一个小小的县令升至副相,比苏轼的官位还高。南宋何万在《苏文定公(苏辙)谥议》中说:“元祐九年之间,朝廷尊,公路辟,忠贤相望,贵幸敛迹,边陲绥靖,百姓休息,君子谓公之力居多焉。”这段话对元祐之政虽有过份美化之嫌,但对苏辙在元祐之政中的作用的估计,是大体符合实际的。苏辙的政治才能只在哲宗元祐年间才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
 

解读三苏父子
 

清朝冯绘所作《三苏图》

    北宋变法前后的政论家、政治家
   

    苏洵虽被誉为“王佐才”,但无法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而只能算作政论家。苏氏兄弟是“言之者而又行之者”,都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

    苏洵虽被誉为“王佐才”,但从未成为“王佐”,也无法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而只能算作政论家。苏氏兄弟是“言之者而又行之者”,都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

    在政治上,北宋王安石力主变法时,三苏强调革新吏治。在苏洵生前,王安石变法还未开始,但争论已经开始。苏洵在《衡论》中已经提出了“政之失,非法之罪”的观点。嘉佑三年(1058),苏洵与王安石分别有《上皇帝书》和《上仁宗皇帝言事》。他们未必看到过对方的上书,故很难说是谁反驳谁。但比较一下这两篇上书的内容,便能看出苏、王分歧的实质。王安石认为,当时形势危急的原因是“患在不知法度”,出路在于“变革天下之弊法”。苏洵却认为,“法不足以制天下,以法制天下,法之所不及,天下斯欺之矣。且法必有所不及也。先王知其有所不及,是故存其大略而济之以至诚。使天下之所以不吾欺者未必皆吾法之所能禁,亦其中有所不忍而已。”正是从这一观点出发,苏洵在《上皇帝书》中才大谈改革吏治,主张重爵禄,罢任子,严考课,尊小吏,复武举,信大臣,重名器,专使节,停郊赦,远小人。其中除停郊赦一条外,其余九条都谈的是吏治改革。

    苏轼兄弟后来对王安石变法的态度,实为苏洵与王安石分歧的的继续。熙宁二年初,兄弟二人守父丧期满返京时,王安石变法已经开始,以苏轼为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以苏辙为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王安石以吕惠卿起草的青苗法向苏辙征求意见。苏辙说:“以钱货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援救民之困,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重法不可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非理之费;及其纳(还)钱,虽富家不免违限。如此,则鞭棰必用,自此恐州县事不胜繁也。”王安石变法期间还加强盐禁,严禁私人煮盐贩盐。王安石也曾同苏辙讨论这个问题。苏辙说:“利之所在,欲绝私贩,恐理难也。”王安石有办法,他说,一村百家俱贩私盐,败者止一二,故贩不止;“若二十家至三十家败,则不敢贩矣!”苏辙回答道:“如此,诚不贩矣。但恐二三十家坐盐而败,则起为他变矣!”(苏辙《龙川略志》卷三)熙宁二年八月,他写了《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对新法作了全面批评,同时要求外任,免去他在条例司检详文字的职务。为人“谨重”的苏辙,上书反对新法比苏轼早四个月,而要求离京外任比苏轼将近早两年。

    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准备变科举,兴学校。神宗对此有些怀疑,征询意见,苏轼上《议学校贡举状》。神宗对苏轼的意见很重视,他说:“吾固疑此,得轼议,意释然矣。”神宗立即召见苏轼,问 “方今政令得失”,并说:虽朕过失,指陈可也。苏轼也不客气,批评神宗“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神宗当即表示:“卿三言,朕当熟思之。”并鼓励苏轼说:“当为朕深思治乱,无有所隐。”(《宋史·苏轼传》)故苏轼又有《上神宗皇帝书》,对王安石变法作了全面批评。变法派于是下决心把他赶出朝廷。御史知杂事谢景温诬奏苏轼扶父丧返川时,曾在舟中贩运私盐,并追捕当时船工进行拷问,想获得“罪”证。苏轼“实无其事”,不屑同这些人争辩,只求出任地方官避祸。于是被命通判杭州。苏轼一生多次被诬陷,这是其中的第一次。

    对元祐之政的态度,也表明苏辙在政治上往往比苏轼更激烈。苏辙在元祐元年二月至十一月担任右司谏期间共上奏章七十四篇(苏轼同期所上奏章为二十篇),几乎涉及当时所有的重大政治问题。他主张严惩推行新法的朝廷大臣,而对执行新法的小臣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八次上书要求责降右仆射韩缜,三次乞诛窜吕惠卿,并一论章惇,再论安焘,五论蔡京。大家都知道,苏轼草拟的《吕惠卿责授节度副使制》是一篇著名的制词,却不一定知道这篇制词主要是根据苏辙的《乞诛窜吕惠卿状》起草的。此状历数吕之过恶说:“吕惠卿赋性凶邪、罪恶山积。自熙宁以来所为青苗、助役、市易、保甲、簿法(手实法)皆出于惠卿之手”;“兴起大狱,以恐胁士人”;“排击忠良,引用邪党,惠卿之力十居八九”;其为人更加阴狠险毒:“(王)安石之于惠卿有卵翼之恩,有父师之义。方其求进则胶固为一,更相汲引,以欺朝廷;及其权位既均,势力相轧,反眼相噬,化为仇敌。”以致“发其私书,”“其一曰‘无使上知’,安石由是得罪。夫惠卿与安石出肺腑,托妻子,平居相结,唯恐不深。故虽欺君之言,见于尺牍,不复疑问。惠卿方其无事,已一一收录,以备缓急之用。一旦争利,遂相抉择,不遗余力,必致死地。此犬彘之所不为,而惠卿为之曾不愧耻。”苏辙主张对这样的人应“略正典刑,纵未以污鈇锧,犹当追削官职,投畀四裔”。

    苏轼兄弟在元祐年间的主张也不尽相同。例如苏轼只是私下劝告章惇说,司马光“时望甚重”,“不可慢”(《亡兄子瞻墓志铭》)。苏辙却上章要求罢免章惇枢密使之职。在役法问题上,苏轼认为:“差役免役,各有利害”,“以彼易此,民未必乐”。苏辙却认为,“差役可行,免役可罢,不待思虑而决”(《论罢免役钱行差役法状》)。司马光恢复诗赋取士,苏轼作《复改科赋》称美此事,但苏辙比哥哥冷静得多,他虽然不反对司马光恢复诗赋取士,但主张推迟一届施行,并因此得罪了司马光,“君实(司马光)始不悦矣” (《颍滨遗老传》)。
 

解读三苏父子
 

三苏祠,位于四川省眉山县城西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文化中国-中国网 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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