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寿县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经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发布。
寿县古城墙为南宋宁宗十二年(1206年)建康都统许俊重筑,城墙周长7141米,基坚墙固,气势雄伟,是国内保存较为完整的古城墙之一, 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12年列入《中国明清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寿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2002年公布的《寿县古城墙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进行8处修订完善,制定出台《寿县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该法规共18条,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原则、机构设置、禁止行为、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