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在县域。如何做好县域非遗保护工作,是摆在基层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新课题。青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他们创新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思维,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出了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一三五”模式,运行3年多来,成效明显。2009年11月,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评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山东青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博物馆。这套模式的协调运转,使青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科学、规范、系统和协调发展的轨道,为基层非遗保护工作找到了一条好路子。
青州是古九州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2008年普查时,共普查到非遗线索2001条。青州市委、市政府认为,既然有这么多的资源,就一定要保护好。然而,非遗保护是一项新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且,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缺专业人才,缺经费保障,缺传承手段等。经过多方调研和考察论证,他们认为,做好非遗保护工作,要着眼于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既不重申报轻保护,又不只保护不传承,明确提出了打造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理念,探索出了政府、专家、群众联动,静态动态结合,传承保护相辅相成的符合县域实际的非遗保护新模式——“一三五”模式,即:成立一个中心、组建三支队伍、搭建五个平台。
成立一个中心
2007年9月,成立了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全省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根据业务需要配备了17名工作人员,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专项保护经费120万元。如有其他濒危项目需要保护时实行“财政一事一议”。
组建三支队伍
专家库:2008年5月,青州市从山东大学民俗所、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山东民俗学会、潍坊市群众文化学会等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聘请了16名相关专家,来青帮助解决在非遗保护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性、技术性的问题。截至目前,16名专家共解决专业技术问题近百项。
调研员:2008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8名非遗调研员,这些调研员是来自全市相关文化单位的退休人员和热心文化工作的研究者。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收集、普查、整理资料,制定保护规划。调研员深入一线,提供了200多条有价值的线索或资料,提出了60余条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制定保护规划27项。
志愿者:2008年9月,青州市组建了一支50人的非遗保护志愿者队伍。这些志愿者主要来自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他们在本职工作之外,主动参加社会宣传、项目调查、资料收集、抢救保护等非遗保护工作,还承担了70多个市级项目的整理、传承、发展工作,在非遗保护中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搭建五个平台
设立了1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传习所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授徒传艺,以师承的形式选择、培养新的传承人;积极参与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开展的有关展览演示、艺术创作、教育、研讨等交流活动,并向社会开放展示。其中6个传习所被评为潍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
建成了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村——井塘古村,并投资4000余万元对古村进行了修复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村是真实、整体、动态、可持续和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村以自然村落为载体,以融入本地百姓血液中的非物质文化为纽带,着力原生态文化氛围的还原和建设,恢复非物质文化的民俗形态及与之关联的建筑形态、自然生态,实行文化形态与自然生态的整体保护,对当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资源,进行真实、动态、整体和可持续保护,保持了民间艺术的原生态环境,使非遗项目在不改变原文化土壤的状态下进行生态传承,形成了良性的民间艺术保护机制。
建成了山东青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隶属于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收集非遗展品1860件,是全省第一家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该馆以“保护、传承、研究”为主题,通过收集实物、展示交流等方式,保留其原始状态,利用形象化、立体化的展示形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传承和保护工作,起到了收藏和展示人类文化遗产的作用。
建立了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通过非遗与旅游的结合,吸引游客,出售作品,开展生产性保护和经营活动。该园将具有生产性质的传统手工技艺、传统美术等非遗项目集中在一起,打造集展演、互动、传承、经营于一体的展示园区,拉长了文化旅游产业链。该园采用互动形式,通过动态表演的方式,将非遗精品呈现在游客面前。人们在感受非遗文化的同时,也能体验自己动手、自己参与、自己制作的乐趣并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手工艺产品。
成立了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团,市政府每年拨付资金100万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活动经费,将具有表演性质的体育竞技、民间传说、说唱、曲艺等方面的传承人集中起来,进行活态展示,常年免费为群众演出,让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群众当中。
为确保非遗保护“一三五”模式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指挥部;先后制定出台了《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青州市非遗艺术团规章制度》及《青州市非遗博览园入园优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提高了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
青州市在非遗保护中,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机制创新,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坚持政府主导、大众参与,坚持保护与申报并重,保护与传承并重;非遗保护与文化惠民工程相结合,与旅游产业相结合,运用多元化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与传承,增强了非遗保护的“造血”功能,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社会效益:非遗项目得到了有效传承,做到了后继有人,增加了传承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已培养潍坊市级以上项目传承人86名;非遗博物馆收集保存了500余件流散在社会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向传承人征集实物1360件,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青州市非遗艺术团成立至今,已有20多个项目常年演出,参加演出的传承人共有86名,培养新的传承人50多名。
经济效益:非遗生态村——井塘古村目前已成为长江以北保持最原始最完整的石砌房建筑群落,被中外专家誉为鲁中山区古村落的“标本”,省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成立至今已接待游客50余万人次。青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中的非遗产品供不应求,游客参与性高,传承人通过自己的手艺实现了经济收入,提高了积极性,在不改变其传统本质的前提下实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赵世华(原标题:青州市探索非遗保护“一三五”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