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现状对我国文化安全的影响
2012/12/27 17:24:49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经过时间积淀留存下来的具有传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是具有代表性和民族性的历史文化成果。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文化遗产的存在昭示了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身份和特征,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断进步的精神源泉和动力。一个国家或民族如若丧失了自己的文化遗产,犹如切断了与传统相连的血脉、丢失了确认自己身份的名片。
早在1964年,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威尼斯宪章》中就明确指出,保护文化遗产已成为人类共同的责任:“把历史遗存看作人类共同的遗产,认识到为后代保护他们,并将他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共同责任。”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内罗毕宪章》进一步指出,为阻止“整个世界在扩展或现代化的借口之下,拆毁和不合理不适当重建工程正在给历史遗存带来的损害”,必须要有有效的“立法和行政措施”,有“技术、经济和社会的保障”来保护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世界文化的多样性面临着一体化的趋势,文化遗产的保护形势非常严峻。保护和抢救本国、本民族独特的文化遗产已成为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维护本国和本民族文化安全、抵制文化霸权的重要一环。
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形势更加严峻。我国是一个文化遗产大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给后人留下了丰厚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代表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价值、生活理念,体现了中国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但是我们身份的标识,也是我们前行的动力。但是,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来自西方国家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强势影响并改变着我国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正如中国民俗学会名誉理事长乌丙安教授所说:“在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日常生活的时尚追求等方面,在全面改造农村的‘城市化’运动中,许许多多古老的文化遗产,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连同它们的根基,都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可以说,我国的文化安全正面临着文化遗产领域带来的危机和挑战。
一、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不到位,上升不到文化安全的高度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加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军中,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步完善。但是,在地方和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却依然淡薄。不少基层政府组织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上升不到文化安全的高度;相关人员缺乏必备的文化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不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缺乏规划甚至根本没有将之摆上议事日程,相关投入自然也不足。因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导致的经费缺乏是普遍现象。而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地方城乡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也普遍存在,一旦面临经济开发与保护文化遗产的选择,很多地方政府都无奈地选择了前者。
近些年,有关文化遗产被破坏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房地产开发,将大量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建筑拆除。如北京城的名人故居,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就有高达1/3的建筑被拆除,其中不少是市、区级文保单位和文物普查项目。还有的地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放任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如媒体多有报道,有的地方本想借电影剧组到本地拍外景,提升本地品牌,结果反让生态遭到破坏。
在地方,群众的参与意识差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同样形成了极大的障碍。群众对于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手中有宝却不识宝,结果造成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白白流失或消亡。以文物为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调查表明,中国是世界上文物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至少有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落异域。对于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近些年在城市化过程中,面对强势的城市文化,一些人对于民族的、民间的文化具有自卑感,不但意识不到文化遗产的价值,而且在对待世代相传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珍品时,特别是对于一些民间绝活手艺缺乏相应的保护意识,由此导致的珍贵遗产的流失和消亡也就在所难免了。
二、过度、变质的旅游开发给文化遗产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除了在思想意识上轻视文化遗产而造成遗产的消亡,近几年不少文化遗产还由于被过度“重视”造成了不可修复的毁坏和损失。一些物质文化遗产经过改造包装,成了热门旅游景点,一些传统的手工艺、表演等也成了当地政府揽财的手段。正如著名民间艺术工作者冯骥才所说:“我们悠久历史养育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尤其那些最驰名、最响亮、最惹眼、最具影响的——从名城、名镇、名街、名人、名著,到名人死后的墓室和名著里出名的主人公,乃至列入国家名录的各类各种文化遗产等等,都在被浓妆艳抹,重新包装,甚至拆卸重组,再描龙画凤,披金戴银,挤眉弄眼,招摇于市。”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那些在‘城改’中残剩无多的历史街区,忽然被聪明地发现,它们竟是一种天赐的旅游资源。已经拆掉的无法复原,没拆的虽然不再拆了,但也难逃厄运——全被开发成商业风情街——实际上是风情商业街。更糟糕的是被世人称作‘最后的精神家园’的古村古镇,正在被‘腾笼换鸟’,迁走原住民,然后大举招商,一个个被改造成各类商铺、旅店、农家乐、茶社和咖啡屋混成一团的‘游客的天堂’;在这天堂里连一间见证历史的‘博物馆’也没有,导游讲的故事传说不少是为吸引游人而编造的伪民间故事。至于各种名人故居,大都是找来一些与其主人毫不相干的红木家具、老瓶老壶、文房四宝、三流字画,不伦不类地摆一摆,好歹布置个模样;没人拿名人的物当回事,只拿名人的名当回事。还有那种原本安慰心灵的寺庙,无一例外全成了世俗的闹市。至于种种文化遗产,更是这种热热闹闹重新‘打造’的对象。其中的历史的内涵、文化的意蕴、本土气质和个中独特的精神跑到哪去了?没人管也没人问。”(引自冯骥才新浪博客)文化遗产内在的文化精髓就在这场大规模的开发潮中被严重损坏,文化的独特性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被一一同化。
此外,近些年,随着“申遗”成为热门,很多地方政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在“申遗”上,很多地方出现了“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将“申遗”作为政绩工程,却没有起到实质性的对当地文化遗产持续的、有力的保护作用。过度的经济开发将这些已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再一次推向濒危的边缘。如云南的“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在2003年6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7届年会上,仅仅花了18分钟就顺利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时隔仅仅一年,就因当地旅游开发过热以及修建大型水电站等原因遭到了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两次警告和重新评估。再如丽江古城,1997年12月4日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比肩;10年后,2008年1月中旬,丽江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遭遇亮“黄牌”之忧。还有我国的张家界武陵源、泰山、曲阜三孔、武当山等,都曾受到联合国专家的警告和质询。无法想象,假若再过一个10年,这些世界级文化遗产还能否保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能否保留其文化独特性,不被同化为一个千城一面的旅游景点?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困境直接影响我国的文化安全
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势更不容乐观。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的保护对于促进我国民族团结、维系国家文化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的技艺开始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人们对于曾经代代相传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感下降,更缺乏保护遗产的历史使命感。不少非遗资源流失严重,后继乏人,对我国的文化传承和保持中华文化的独特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以我国的民族语言为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据200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语言国情学术专著《中国的语言》统计,中国56个民族有129种语言,其中有20多种语言使用人口不足1000人,处于濒临消亡的边缘。使用人口最少的语言是木佬语,现在只有两位80多岁的老人会说。而民族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遗产之一,每一种语言都传承着一个民族的独特文化和智慧,因此任何一种语言的消亡都将是中华文明的损失。再以中国的传统节日为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很多人开始热衷于西方的节日,情人节、圣诞节、愚人节等被大肆宣扬,中国传统节日在人们的生活中呈式微趋势。直到2005年韩国“江陵端午祭”申报“世界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我们才意识到传统节日之于中华民族的意义所在。
非遗的保护处理不好除了可能动摇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影响我国的文化安全,还会从国际文化战略层面直接关涉我国的国家安全局势。除了上文提到的韩国“江陵端午祭”申报“世界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的事例,近些年,韩国和中国的文化遗产申报已经全面地发生了矛盾。比如,2007年,韩国人将“祭孔大典”进行了正式的文化遗产申报;再比如,韩国人说“活字印刷”是韩国人发明的;2007年4月,韩国还把张衡发明的地动仪印在了他们的钞票上。韩国的学者比较清醒,说全人类都知道地动仪是中国发明的,但是政府官员和商人还是将地动仪变成了韩国文化的一部分。现在韩国又提出,造纸也是他们发明的,还有中医,韩国已经用若干年时间在做中医的申遗。毋庸置疑,如果我们再不重视非遗的保护,本属于中华民族的独特文化和历史将成为别国的文化名片。
其他如手工技艺、民间工艺等,由于缺乏保护意识,许多好的工艺技能也已经被其他国家拿去,给我国造成了巨大损失。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陈勤建曾讲过一个事例:景泰蓝原来是我们国家独特的工艺,从生产方式来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在六七十年代就让外国人彻底参观,日本人把我们的生产工艺拿去了,做得比我们更加精致,然后把我们的景泰蓝在国际上彻底打败。我们造的宣纸,有上千年的历史,这个生产技艺也被人家拿去了。”白庚胜研究员也谈到:“如果我们处理不好境外和本土文化的关系,不做好自己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很可能我们江南地区白墙黑瓦的民居、侗族的鼓楼都变成了国外的文化遗产,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有一位德国人说,要看中国的浮雕到德国来;有一位日本人说,要看苗族服饰到日本来。”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知》还决定,从2006 年起,每年6 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正如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所言:“保护文化遗产意义重大,不仅是在保护我们国家的文化财产、文化创新的资源、文化安全,也是保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标题:文化遗产现状对我国文化安全的影响)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红旗文稿》(201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