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属性信息采集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已经消失的重要历史地名和千年古都(城)、古县、古镇、古村落等地名进行重点采集,保护弥足珍贵的古老地名。
通知要求,要明晰采集内容。地名文化属性信息采集要全面准确、考证深入、完整覆盖各类别地名。
一是要丰富采集信息。要围绕地名标准名称及其别名、曾用名和简称等,全面采集整理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相关资料的来源出处等内容。要综合搜集考证与地名文化相关的俗语、名言、传说、民俗、诗词、文献、历史事件、乡土物产、民间艺术等地域文化信息,深入挖掘考证地名蕴含的文化信息。
二是要明确采集范围。对普查目录中的地名要全面考证,深度挖掘,区分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人文地理实体地名等不同类别地名,侧重采集其典型的地名文化信息。对于空间范围广阔、经济社会特征显著、历史文化内涵深厚的广域性地名,在描述名称来历、含义和历史沿革基础上,还要采集描述地名所指代实体范围内的经济、社会、文化特征信息。
三是要突出采集重点。要以文化内涵丰富、有历史价值的地名为重点,做好对乡镇区划调整过程中已经撤销的乡村名称的采集工作,并结合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已经消失的重要历史地名和千年古都(城)、古县、古镇、古村落等地名进行重点采集,保护弥足珍贵的古老地名。
通知提出,要规范采集要求。地名文化属性信息采集编写,要做到调查考证严密,真实客观,文字表述得当,层次脉络清楚。对于地名来历含义,要结合本地自然景观、族群变迁、语言文字、历史事件、乡土物产等情况,认真分析提炼地名反映当地地理特征、时代特色和美好愿望等方面的喻义,体现出地名的命名理据和承载的自然人文发展变迁等背景内容;对于历史沿革信息,要追根溯源,理清地名的来龙去脉以及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变化情况;对于地理实体概况应在规程要求内容基础上,拓展其文化内涵;资料来源出处标注要据实填写,注明源引资料的名称、作者、版次和页码等要素,便于查找原文。
通知提出,要优化采集方法。要综合运用文献分析、实地走访、专家论证等多种有效方法,科学采集地名文化属性信息。
一是要充分运用现有资料。要广泛搜集历史典籍、志书文献、行业资料、地图等,通过综合比对,找出不同资料记载的共性和关联,挖掘展示地名蕴含的深厚文化积淀。现有资料的选取要坚持广泛性和权威性相结合,对于网络资料要注意甄别核实,避免以讹传讹。
二是要注重实地调查验证。对文化信息不全不清或存疑的地名,要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调查验证,充分发挥当地群众和知情人士的力量,广泛采集散落民间口口相传的地名故事。
三是要重视专家学者作用。对文化属性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组织专家学者专题论证,研提解决方案。对于资料分析和实地调查后仍无法解决的文化属性信息问题,要列出清单,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意见。
四是要强化编写审核。采编人员要综合文献资料、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等情况,认真分析,仔细填写地名成果表。审核人员要逐条检查,保证数据填写完整准确、内容全面、脉络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