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锐
尼泊尔的一场强震,让当地很多珍贵的古建筑毁于一旦。从闪耀历史光辉的建筑群到令人揪心的断壁残垣,我们在惋惜地震造成重大文化遗产损失的同时,也应静心自问:古建筑的保护功课,我们还差多少?
与尼泊尔类似,我国的古建筑多为砖木结构,加之时间久远,抗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尤为关键的是,与现代建筑的修缮不同,古建筑维修是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业界的保护原则是“四原”:原型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来执行修复,就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因此,古建筑保护的第一门功课,就是要培养专业的人才。
新中国成立以来,古建筑保护维修模式从事业性质的古建专业队伍受委托进行修缮,变成了“引入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由此,也出现了以逐利为目的的中标企业与“修好为准”的古建保护工作的矛盾。此外,市场运作导致一些无资质单位通过挂靠方式从事古建修缮。因此,培养专业的古建保护修复人才,变成了古建保护必不可少的一环。
第二门功课是加强保护理论研究。在古建保护理论起步较早的欧洲,“风格性修复”曾被广泛认同。这一理论的内涵是“站在建筑原设计者立场考虑”,把建筑恢复到“完整的状态”,即使建筑最初不是这个样子。“风格性修复”的缺陷后来广受诟病,比如,秉持该理念修复的巴黎圣母院,被学界批评为“使得700年的沧桑遗痕从此归于消失”。反观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仿古风”,仍然在进行着“风格性修复”。笔者认为,古建保护的理论研究应坚持“敬畏历史”“留住历史”的原则。历史遗迹都有不完美之处,我们能做的是尽全力保持其原貌。比如,雅典卫城、圆明园大水法同样是一种景观,它可以诱发人们的思古幽情,有利于教育后人。原样保存,也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第三门功课是提高社会各界对古建的保护意识。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轰隆隆一声巨响,老济南火车站被拆除,迄今仍有不少老济南人感到惋惜。这个曾经的“亚洲最大的火车站”,最终没扛过一纸行政命令。老济南火车站被拆除,是个别负责人文保意识不强的典型表现。当然,伴随时代发展和各界的呼吁,如今的古建强拆现象已有所减少,但并非没有。如何杜绝?除了在法律层面加以规定外,提高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显得尤为迫切。我国地大物博,很多有珍贵价值的古建遍布城乡,仅靠有限的文保力量不能做到全盘保护。笔者认为,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古建保护知识,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是古建保护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