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 玉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节假日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把国家重阳节、元宵节设为国家法定假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建议,元宵节和重阳节应列为国家法定假日,“这样能更好弘扬中华民族的民俗文化,丰富我们的精神文明和人文情怀,也是彰显国民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让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对此,网友表达了一边倒的支持。(3月4日《合肥晚报》)
增加公共假期,几乎是每年两会的固定话题。此番又逢元宵,代表委员们抛出“重阳节、元宵节入假”的建议,理所当然会获得网友一边倒的支持。事实上,公众的假期饥渴症由来已久,每每逮住机会便会不遗余力呼吁“假期扩容”。然而现实中,民间强烈而执着的诉求,似乎并未获得官方的积极回应。这无疑说明,法定假日的增减,自有一套考量、决策的逻辑,绝非仅仅迎合民众诉求那么简单。
现如今,我国现行法定节假日只有11天。这一数字最直观表明,中国社会依旧处于“福利节制”的阶段。极为稀缺的公共假期数目,当然有其历史渊源。一方面,其符合国人的勤劳传统,鼓励“重工作轻享乐”,素来是根深蒂固的观念;另一方面,这种假日模式的设计,也体现了“职工权益让位于产经需要”的政策导向,是为了经济发展能最大程度利用好劳动力红利……就此而言,假期增加与否,很大程度上,并不以公众意愿为转移。
为了论证重阳节、元宵节放假的合理性,很多人祭出了“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说辞。但谁都知道,这种说服方式天然无力:如今许多节假日,几乎已经彻底世俗化了,以至于多有吃喝玩乐而少有文化自觉意识;再者说,光大传统文化方法众多,单单盯着“放假”一途实在有些狭隘。所以说,无论民众愿望,还是文化需要,或许都不足以构成假日扩容的充分理由。
讨论重阳节、元宵节是否应该纳入法定假日,无疑需要更全面的视角。比如说经济维度的测算。“假日增加”所带来的消费力释放,能否弥补由此导致的生产停滞与价值流失?再比如说伦理层面的反思,当国民价值取向发生变化,继续将之捆绑在繁复的日常工作中、抑制其充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机会,是不是有违基本的公平正义?凡此种种,都在提示我们,要以更严谨和耐心的叙事,来准备关于公共假日的讨论。
当我们呼吁重阳、元宵放假,我们到底是在呼吁什么?当我们立场鲜明地发声,又是否给足了严丝合缝地论证?终究,传统节日的假日化,纵使是众望所归,也该有一套清晰、明确和理性的论述过程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