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在卡塔尔召开,中国的大运河和丝绸之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由此,世界遗产的总数超过1000处,这反映出世界遗产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提醒人们再次关注世界遗产的珍稀性和突出普遍价值问题,而这次大会反映出的委员会、咨询机构面对世界遗产问题表现出的迷失和困惑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遗产中心对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进行了研究,并完成了大会的观察报告。2月10日,“世界遗产的观察”研讨会暨《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年度观察报告》发布会在北京清华大学召开,有关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讨论世界遗产的状况、存在问题和将来的健康发展。
世界遗产的类型有所突破
截止2014年,世界遗产的总数已达到1007处,其中文化遗产779处,自然遗产197处,混合遗产31处。总体来说,文化遗产按照类型框架分析,历史建筑、考古遗址和城镇类遗产比例由2004年的778处的69%变为1007处的61.9%,文化景观等新类型所占比例有所上升。按照时间—地区框架,欧洲遗产比例由49%下降为39.1%,亚洲和美洲遗产比例稳中有升,撒哈拉以南非洲和澳大利亚区域数量上有所增长。
在此届遗产大会上,最值得一提的是“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和“夸帕克南:安第斯道路系统”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它们是目前仅有的两处既是文化线路型遗产,也是系列跨境遗产的世界遗产。
从1981年几内亚、科特迪瓦、利比亚三国交界处的宁巴山申报以及1994年“文化线路”概念正式提出,系列跨境遗产和线路遗产逐渐得到认可。以丝绸之路为例,早在1998年,世界遗产中心就将其列入研究范围,然而,在2006年相关缔约国提交预备清单之前,因对其价值没有形成完整的认识和共识,导致初期申报遴选并不顺利。此后,通过对“共同价值框架”的探讨,以及成立了协调委员会,丝绸之路在2014年6月的世界遗产大会获得咨询机构和委员会国家的一致认可。日本、芬兰等国家的代表在肯定了其重要影响和作用的同时,对未来丝路其他段的申报也表示了兴趣。
“夸帕克南:安第斯道路系统”是美洲现存最复杂、最广阔的前西班牙交通网络,连接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穿越了安第斯山中部的热带雨林、河谷和沙漠地带,在今天遗产构成包括了交通网络本身、相关建筑和工程结构。早在1997年,秘鲁为首的国家就展开了对安第斯道路系统的研究,后来经过多国起草合作协议、启动区域网络合作机制等,于2014年6月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
《观察报告》认为,丝绸之路和安第斯道路系统的申报成功,不仅加深了对文化线路、系列遗产、跨境遗产价值框架和类型内涵的理解,也为今后类似的遗产地申报、保护管理提供了经验和建议,如达成突出普遍价值共识的重要性、申报国家制定统一的标准、建立协调不同国家的统一机制等。
价值标准认识、评估程序、审议制度有待完善
在世界遗产的申报的审议环节,缔约国、世界遗产委员会国家、咨询机构三方构成了申报项目审议过程的参与主体:世界遗产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列入标准进行讨论和评估,包括判断其是否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和普遍性、满足保护管理要求。
对于本届世界遗产大会,将其比作一面镜子的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世界遗产委员会大幅度修改了咨询机构对申报项目提出的决议草案,其比例为历年最高。委员会共修改了咨询机构起草的14项决议草案,将其中12处咨询机构不建议列入的提名项目改为列入。
“这反映出世界遗产委员会国家、缔约国和咨询机构对于遗产项目价值标准的认识由于认识角度的差异,而存在较大的分歧。”吕舟解释。比如,在针对土耳其布萨尔古城的讨论中,咨询机构基于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存在问题而判断为“推迟列入”,然而委员会国家仅强调其作为“奥斯曼帝国诞生地”具有杰出的历史价值而要求将其列入,忽视了遗产地内存在大量重建建筑破坏真实性的问题。
同时,提名项目评估程序的问题和世界遗产审议制度的问题也成为专家们关注的焦点。在现有评估程序中,文本评估与现场评估人员分离、终审人员构成相对单一,对申报项目的文化背景、潜在问题认识不充分,评估周期过于短暂,难以全面地对十几个项目全面评估。在审议制度方面,世界遗产委员会21个委员会国家申报的遗产项目占申报项目的比例过高(占缔约国11%的委员会国申报了40%的遗产项目),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制度缺陷影响了审议的公正性。
“各个参与方面都意识到这些问题,并在致力于避免它们影响世界遗产的公信力。”吕舟表示,然而,由于申报程序和监督机制的改革需要委员会国家自愿牺牲部分利益,咨询机构也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满足世界遗产发展到今天的新要求,因此这需要相关各方投入更多时间、力量才能实现世界遗产的全球战略。
加强管理,完善规划
世界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2014年共审阅143份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包含《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所有项目,根据保护状况报告统计的15种影响世界遗产的因素,位于前5位的分别是:管理系统/管理规划、建设问题、非法活动、旅游业发展、管理和法律框架。而多数世界遗产都受到四类以上不同类型威胁因素的影响。
针对这些情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积极应对,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与达尔顿、汇丰银行等跨区域公司展开对话和战略合作,鼓励其制定有利于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针对世界遗产面临的战争和灾害性威胁,在叙利亚展开紧急行动保护遗产等。
而这些因素,也是中国的世界遗产面临的共同问题。在研讨会上,同济大学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教授邵甬带来了针对1997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平遥古城的保护经验。
邵甬介绍,平遥作为世界遗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世界遗产城市,因其活态性,面临着社会发展与体现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矛盾,其保护的原则、理念、方法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2008年,为古城的科学保护和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同济大学编制了《平遥古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平遥古城保护管理规划》,将机构职责、保护管理等,纳入保护规划。“之后启动的社区发展计划强调人的主体性,即当地原住民作为主体的参与性。这也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包括《平遥古城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平遥古城环境治理导则》,涉及院落的真实性保护,民居的修复保养,旅游发展后该如何控制等。”邵甬介绍。
“《环境治理导则》根据不同的对象,又具体划分为两个。”邵甬进一步阐释,一个是比较专业的、针对管理部门的《管理导则》,一个是针对老百姓的《实用导则》,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居民普及平遥古城保护的相关知识。同时,《导则》与平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程资金补助实施办法》配套,旨在实现遗产保护和居民生活改善的双重目标。
邵甬表示,通过这些努力,强调古城的整体保护以及活态遗产的保护,同时将遗产保护和社会民生结合起来,政府资金和公共资金结合起来,专家、学者、社区结合起来,避免平遥成为一座空城、博物馆城和纯粹的旅游城。本报记者 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