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 曾鼐)非遗保护难题何在?民族艺术如何走出去?……近300名中外学者近日齐聚北京,呼吁要保护民族节日,重视非遗教育,创新文化产业发展。
11月1日至2日,中国艺术人类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舞蹈学院举行,近300名中外专家探讨非遗保护、民俗艺术等。本届研讨会以“文化自觉与艺术人类学研究”为主题,由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艺术人类学会、《民族艺术》杂志社主办。
艺术人类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进入中国,在30余年的发展中吸收和创新各学科门类的研究方法,已发展成为一门拥有丰富的研究对象及开阔的学术视野的交叉性新学科,吸引了众多人类学、民俗和艺术类学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者的关注。
需靠多种人才传承非遗
“非遗的传承不仅要靠当地民众,还需要吸引不同地区的人们共同传播”,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艺术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方李莉说。
方李莉以景德镇为例说,作为中国“瓷都”,景德镇的手工制瓷术历史悠久,也曾一度被机械化陶瓷生产所压制,但近20年来,手工艺陶瓷作坊却愈加繁盛,这是为什么?
“传统手工艺得到了收藏界的认同,吸引了不同的群体”,方李莉说。她指出,以往陶瓷被认为是工艺品而非艺术品,但随着教授和艺术家们参与其中,制作出越来越多具有高艺术含量的作品,让“大师瓷”名扬天下,从2008年开始,一些拍卖公司开始拍卖当代陶瓷艺术,让传统的陶瓷手工艺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方李莉说,青年人,各国的陶艺家、艺术家不断在景德镇开创工作室,也丰富了陶瓷文化。她说,学生工作室做得最多的产品是茶具,但却与传统的器皿很不一样,赋予了更多新的、独特的设计;外国艺术家的参与,则提高了景德镇作为世界陶瓷艺术中心的声誉,“推动当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文化产业”。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王杰同样表示,“文化传承,是要让不同的人产生认同感”。他以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发展举例说,最初以民歌为主的艺术节,经过不断发展已呈现一种杂糅趋势,既包括纯民歌、民歌新唱,还有带民族元素的通俗歌曲、外国民歌等,“民歌节的传统色彩被改变了,更具有现代性和国际意义”。
他说,民族文化的传承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不仅要打造区域民族文化展示的舞台,更要实现民族文化的再生产,“构建情感的共同体”。
要立法保护民族节日
“应该通过节日仪式强化非遗的保护”,云南艺术学院教授石裕祖说。他指出,可以通过民族自治法的立法形式,完善、整合和创新民族传统节日。
他介绍,云南阿昌族是特有的少、小民族,“阿露窝罗节”是该民族一个重要的节庆活动。为了保护当地民族文化,当地州政府以立法形式确定了节日名称,整合了该节日的形式。
“不仅仅是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是在整合基础上创新”,石裕祖说。他认为,文化民间仪式具有某种法典价值,它能有效地规范社会行为、善恶判断和价值观念,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当下的法律和制度等。
他认为,民族传统文化庆典等活动中,应淡化原始宗教色彩,剔除、削减封建迷信因素等,“不断提升本民族的文化自信”。
谈到政府角色,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李浥表示,政府应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等。她说,文化一旦进入经济、社会运行体系,需要保持理性,保护创新性,要遵循文化产业的自身规律,避免盲目追求成为优先产业。
李浥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把旧东西当作“活化石”,摆在博物馆里仅做展览,也不是将民俗事象简单地搬到现代生活中重演,而是使其成为现代生活中摸得着、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生命,“让文化遗产植入到现代消费的需求中,要对民众进行文化遗产经济的教育”。
广场舞应保持草根性
谈到民俗舞蹈,日本爱知大学国际交流学部教授周星认为,应该保持“广场秧歌舞”的草根性、自发实践性等特点,不要盲目追求“赛场秧歌舞”。
周星说,“扭秧歌”是最为典型的大众表达喜庆、快乐和希冀的草根性艺术形式,搭配唢呐、锣鼓等传统民族乐器的秧歌,也被赋予了“民族”舞蹈的身份,如今随着健身秧歌的兴起,“广场秧歌舞”依然大热。
他认为,秧歌是中国独特的文化遗产,应该着力保护,各地方、各部门举办的广场舞“大赛”,对于推广和普及广场舞健身有重要意义。但是周星指出,“赛场秧歌”一般是根据比赛规则来设置动作,有可能束缚舞蹈的自由性,而促使其固定化。
周星说:作为一种集体性舞蹈,广场舞是老百姓为调剂生活选择的一种活动。“广场秧歌舞应更多倡导大众参与,健康生活,而不完全是为了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