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怀胎,一朝分娩”,《通用规范汉字表》终于向社会正式公布。作为一个曾经以汉语言文字为专业,而现在仍然朝夕与汉字汉语打交道的人,不能不对此事有所关注。在这篇短文中,我主要谈三方面的问题。
“通用”、“规范”的糅合与重点
从逻辑上讲,“通用”和“规范”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通用”是社会学概念。“通用”的对立面是“专用”,全社会共通使用的即属“通用”,反之则属“专用”。“专用汉字”便包括科技专用、行业专用、方言专用、姓名地名专用、民族宗教专用等等。“规范”是政治学概念。“规范汉字”即指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确定允许使用的汉字,否则就是“不规范”。
1955年,当时的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制《通用字表(初稿)》,收字5709个;1965年出版《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字6196个。1988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字7000个。
这次由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字8105个,实际上在通用字之外,也包含了不少专用字。此表将所收字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二级字表收字3000,两项相加,大致属于“通用字”的字数;三级字表收字1605,则多是一些“专用字”。可见这个所谓《通用规范汉字表》,其重点在“规范”,是不言而喻的。
收字原则的坚守和尴尬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是一项十分繁复、严谨的技术和学术工作,而且具有极强的政策性,甚至有时候还要考虑到学术外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要用十年时间的原因,一般局外人很难理喻。
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观察和推测,不一定完全符合事实。
2009年8月,《通用规范汉字表》有一个“征求意见稿”,收字8300。在它的二级字表中有个“慄”字,表尾注作“义为因寒冷或恐惧而发抖。不再作为‘栗’的异体字”。就是说,如果确定了这是一个规范字,“不寒而慄”的写法就要取代“不寒而栗”了。在“征求意见稿”的三级字表中有个“凓”字,表尾注作“义为寒冷。不再作为‘栗’的异体字”。原来在1955年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凓”“慄”都是作为“栗”的异体字而出局的。
正式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二级字表中没有了“慄”字,而三级字表中则保留了“凓”。为什么呢?《说文解字》:“栗,木也……其实下垂……古文栗从西……徐巡说,木至西方战栗。”(其中有些古字无法打出,故而省去;但大致意思存焉。)这就是说,“栗”字形体中,本来就含有“战栗”“发抖”的意思,所以可不用“慄”;而“栗”字“寒冷”的意思不显豁,所以恢复“凓”的规范字身份以表“寒冷”(“两点水”是“冰”的古字形)。可见取舍之间,研制组的专家们是十分谨慎的。
但是,在《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三级字表中,收有“锺”“镕”二字,当然是为姓氏人名而增加的。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鎔”是作为“熔”的异体字而整理掉的;此次用“镕”,可认为是恢复“鎔”字的类推简化。“鍾”的简体原有一个“钟”字,现作姓氏人名又有一个简体“锺”字——显然,这完全是个新造字——这就不太符合此次的原则了。同时,这还会给编字典的人带来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在“钟”“锺”的义项中,都要有“姓”的说明;原来的一个“姓”,成了两个了?
总之,“锺”“镕”二字之所以进入字表中,我觉得有受名人影响的痕迹在里面。
规范的刚性与变通
前面我已提到,《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重点在“规范”。它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满足信息时代语言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因而它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细化,具有“法”的效用和约束力。
既然是“法”,还有什么可变通的吗?——请看下面的字例和分析:
汉字中有两个字用来分别记录男女人体生殖器的俗称,《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有著录。《通用规范汉字表》没有收入,这两个字就不是规范字。那么是不是说记者写新闻稿就不能写这两个字?即使是记者写了编辑也要把它改掉?除非你的报纸不是正式出版物。
我的意见是:如果记者的稿件是对新闻事实的“记述”,就不应该回避可能出现的不规范字,以显示新闻的真实性;但在记者的“叙述”或“评述”中就不允许有不规范的文字出现。比如记者写一篇与网络有关的新闻稿,其中要提到一位网名叫“@屌丝的逆袭”的网友,如果还要直接引用他的网文而文中又有“屌丝”之类的词语,那这个不规范字就是无法回避的了。——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举一反三。
这样看来,所谓变通,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特约撰稿 高福生)(原标题:评论:"锺""镕"进"汉字字表"或受名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