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是科举制度极盛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更加严密和完备了。
明代最低一级考试为“童试”。应考者为各州县的“童生”,考取之后就可以“进学”为“生员”,即准其入府学或县学读书。只有考取了“生员”,才取得了正式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生员”又称“庠生”,俗称“秀才”或“相公”。生员最重要的考试为学政(主持一省儒业和举业的官员)所举行的岁、科两试。岁试是学政按临地方所举行的考试,科试为选拔生员应乡试所举行的考试。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明洪武十七年规定,每三年在南京、北京和各省省城举行乡试。应试对象为国子学生员和府州县学生员中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乡试因为都是在秋天举行,称为“秋闱(闱即试院、考场)。乡试考中之后,称为“举人”,社会上又称之为“孝廉”。乡试第一名称为“解元”(元即第一的意思)。
再高一级的考试是“会试”,应试对象是举人,在乡试后一年举行。因考试在春季,又称“春闱”。这是一场全国性的考试,明代洪武初年在南京举行,后来改在北京。会试中式者称为“贡士”。贡士须参加“殿试”。
最高一级考试是“殿试”,也叫“廷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考策问,考中者统称“进士”。殿试后一甲三人为“赐进士及第”,依次称为“状元”,“榜眼”,“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