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成书于汉景帝之时,但早期公羊学自孔子作《春秋》之时便已存在,并经过孔子口授传至后代。在战国,得圣人之初心的子夏对《春秋》的诠释已受推崇,孟子和荀子传承而广大。《春秋》亦史亦经,依事而明义,公羊学对其义旨,竭尽探求,形成了中国古代的政治历史哲学。清人皮锡瑞评曰“《春秋》为后世立法,唯《公羊》能发明斯义”(《经学通论》)。公羊学观念,纯正悉备,“大一统”说、“三世”说、“大复仇”说等,于古代治国安邦,作用显著。
褒誉报仇雪耻之举的“大复仇”说,所针对的是朝纲解钮、杀戮无道的乱世,冀以给痛苦无望的历史提供另一生存之可能性。《春秋》推崇复仇,尤重报国仇、雪国耻,公羊学于此多有揭示:
《春秋·庄公四年》经曰:“纪侯大去其国。”
《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何仇尔?远祖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也。”
传文中,齐襄公灭纪国却被称为“贤者”,缘于他替远祖复仇的行为,故孔子予以褒奖,同时,提出了复仇的两条原则:一是由于国君一体,历代相袭,故九世仍可复仇;二是在“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即天下无道、公义尽丧的情况下,以直报怨,个人可以秉持自然的血缘之情、沿循祖先的恩痛去复仇。
在《燕丹子》中,太子丹的复仇之因集合了个人之道义与国家之公义,虽以行刺的形式付诸实施,却于理未失;此外,九世仍可复仇,更何况是针对现时之痛,故而不得不报。
小说开篇的“逃归”情节,针对的原因是“秦王遇之无礼”。“无礼”至何程度,小说不予铺叙。令人滋生想象的是,在“求归”之时,秦王所设置的“乌白头、马生角”的条件,实为无理之极。秦王许归之后又不甘心,设下欲置太子丹于死地的陷阱:“为机发之桥,欲陷丹”。由上述两端,实可逆推与想象居秦为质期间秦王对待太子丹是何等的“无礼”以及太子丹所承受到的欺凌与煎熬。甚至,对于这一人间苦痛,上天也发出了正义的谴责:“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生角”、“丹过之,桥为不发”、“夜到关,关门未开,丹为鸡鸣,众鸡皆鸣”。在中国文化中,创伤巨痛而莫可伸于人间者,天下百姓对于正义的吁求,均于“天意”明之。小说中的三个神怪性细节,说明天佑太子丹所遭受的不公和痛苦,同时代表人间谴责了秦王之暴虐阴诈。因此,太子丹“深怨于秦,求欲复之”,自是必然。
太子丹摹士行刺秦王,还缘于其“质子”身份。以人为质的制度产生于西周,战国时人质主要是诸侯的公子,取其砝码贵重之义。张守节《史记正义》谓“国弱懼其侵伐,令子及贵臣往为质”,点明出具质子一方的主要是弱国。质须以诚信为基础,但其时质已被欺所取代,对方信不由衷,质实无益也。于是,质子便往往成为强国霸主玩弄的对象,作品中太子丹所倾泻而出的“无礼”“无道”等控诉,道出了在秦国做质子的无尽悲哀和憎恨。
因此,贵为太子,出使他国,所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更主要的是国家。对方施诸于自己的欺凌,可视为对己国的无礼和污辱。所以,太子丹所欲复仇者,我们切不可理解为仅仅是出于私仇,这之中,实有国恨之意存焉。他对麹武、田光、荆轲三士,于复仇动机反复申明:“今丹以社稷干长者”“今秦已破赵国,兵临燕,事已迫急”。与此相映的是,荆轲也认为太子丹之受辱,乃为国事,“解燕国之耻”“数以负燕之罪”“燕国见陵雪”,又在秦庭数落秦王曰“足下负燕日久”。故此,太子丹摹士并行刺秦王之动机,既出于个人之道义,亦出于群体之正义,合乎天理人情。
公羊学“大复仇”说的另一原则是复仇须究分寸。
《春秋·庄公四年》经曰:“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公羊传》曰:“……此复仇也,曷为葬之?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仇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
传文中,齐襄公灭纪国却安葬纪伯姬,孔子称赏他,许之以“侯”。《公羊传》于此指出复仇应须光明正大,把握分寸。
《燕丹子》中荆轲行刺一段,渗透着这一原则,但最为人诟病:
轲左手把秦王袖,右手揕其胸,数之曰:“足下负燕日久,贪暴海内,不知厌足。于期无罪而夷其族。轲将海内报仇。今燕王母病,与轲促期。从吾计则生,不从则死。”秦王曰:“今日之事,从子计耳!乞听琴声而死。”……秦王还断轲两手。轲因倚柱而笑,箕踞而骂曰:“吾坐轻易,为竖子所欺。燕国之不报,我事之不立哉!”
小说作者认为,秦王对待太子丹“无礼”并且“兵临燕”,但罪不至死,故虚构了荆轲劫持秦王为人质的细节,用以消弭战争,颇与公羊学思想相契合。绑架之未成、荆轲之死,则是缘于秦王之“乞听琴声而死”的诡计。这里,光明正大与欺诈狡猾,当下立判,并照应“逃归”情节。
公羊学“大复仇”说尚有别一理念,即复仇不讳言败。
《春秋·庄公九年》经曰:“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
《公羊传》曰:“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曷为伐败?复仇也。”
一般来说,春秋无义战,但有两次,其中就包括鲁庄公战齐师于乾时之战。作战失败,《春秋》违反了“内不言败”的通例而直书“败绩”,原因在于褒奖鲁庄公为复仇而战。公羊学认为,勇于复仇,为大义之所在,即使战败,也是光荣的。
《燕丹子》故事的结尾尽管以失败而告终,但以公羊学思想而论,太子丹摹士而行刺,属大义之举,故虽败犹荣,值得赞扬。因此,小说作者的通篇笔墨,回荡着一股光明磊落的激越昂扬之气,对燕国阵营中的人物,也抱着同情和赞赏。
公羊学复仇观念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尚耻精神,这种精神在《燕丹子》中得到了回应,从而在文学世界中,肯定了道义、正义以及国耻亲仇必复的合理诉求。以此思想为基础,自《燕丹子》始,文学史上出现了一批雄浑悲壮的复仇作品。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燕丹子〉研究》项目的相关成果)叶 岗(作者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原标题:《燕丹子》中的公羊学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