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今晚报》刊出来新夏先生的《说〈诗经〉》一文,讲到周朝以礼、乐为教化之本,伴音乐之诗在民间流传,最后形成三百篇之编,因其有很高的艺术水平,流传开来。除了因为《诗经》本身有其独特的史料价值外,来先生还说:“三百篇为人所重,则因孔子之推重。”至于《诗经》为什么受孔丘推重,来先生没有细说。
周朝以礼、乐为教化,这没什么疑问。唯应探讨的是周朝所谓的礼、乐各是什么。从现存的文字文献和出土文物实证来看,夏朝只是传说中的一个历史阶段,没什么礼、乐可言,到了商朝,留下来的确凿可信资料也不多。孔子距离这两个朝代并不太远,他已经说“文献不足”(见《论语·八佾》),他的弟子对夏商之礼却说得头头是道,这说明他们没有老师在学术上态度那么端正。
到了周朝,承继了商朝的文化。商人推崇天神,周朝人不信,持强烈的怀疑态度。但周朝人在现实中也很推崇天神,看起来奇怪,实际也不矛盾:他在自己原来的子民那里,对天神的存在进行质疑,以表示对前朝的否定;而在被他占领的、原来是商朝遗民居住的地域继续推行天神思想:完全当作愚民政策,来统治信仰天神思想的商朝遗民。在这个过程中,周朝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礼仪,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类,实际上就是维护统治者统治地位的一套严刑峻法。
然而,为了掩盖真实意图,统治者又以乐为外衣,给严刑峻法罩上一层美丽的彩饰。班固在《汉书·礼乐志》里讲得不少,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这就把乐的作用无限拔高,到了与天齐肩的地步:以为文化发达了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人们就能安居乐业。其实,这也是统治者麻痹人民、涣散其斗志的一个手段。当年,德国和日本的文化不可谓不发达,但却给世界人民留下了惨痛的记忆,这也能从侧面否定孔子所夸大的“乐”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周朝,“乐”的意义很广泛,不仅仅指音乐、舞蹈、诗歌,也包括绘画、雕塑、建筑,甚至田猎、厨艺、祭祀仪式等也含在内。从这个意义来说,举凡人们感官的享受内容,似乎都可以囊括进“乐”这个大杂烩的盘子里。
在周朝时,学者不多。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学术发展史出现了繁荣的诸子百家的景象,各家对“乐”的态度也是不同的;从他们不同的态度里,也反映出中国古代学者对社会的各种认知和识见。
不用说,墨家主张“非乐”,因为他们认为乐费财费时费力,所以墨子说“为乐非也”;道家更走极端,根本就认为无为最好,五色五声等“皆生之害也”。
与上述两家的思想相反,儒家是主张享受的。作为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孔子并不总是一本正经,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论语》里就多次记述了他的“乐”生活,例如“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活脱脱一个风流倜傥的乐人形象。但是,他并不是为艺术而艺术的所谓知识分子,而是有自己的政治理想,他主张与民同乐,是为了让人民更听话,更喜欢这些乐。为达到这目的,就必须进行良好的乐的创造和制作,以使人民热爱它,利用它,从而能更好地维护封建帝王的统治秩序。而《诗经》恰好是一个良好的载体,因此,孔子研究它,推重它。从学理上说,孔子推动了《诗经》的传播;从根本上看,孔子是顺应其儒家思想体系的。(原标题:孔子为何推崇《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