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第三天,新娘要偕新郎第一次回娘家,俗称“回门”。回门之日,新娘父兄辈要提早带饺子等礼到新郎家迎接,俗口旷送汤”,亦称“叫第三儿”,这时新郎备礼随妻子和来人一同前往。旧时新郎到岳父家后要行祭祖礼并拜长者,然后女家设宴招待。新娘“回门”也是新女婿第一次正式到岳父家作客,宴饮时新郎要坐首席,所受到新娘家的招待,也是一生中最为隆重的一次。届时由女方娘家的近亲好友赴宴陪席。 新娘回门时,要走结婚时走的老路,不许更改,有“三天不走两条路”之说。是日,回门者还须在日落以前返回婆家。 新婚后头一个月内禁空房,新婚夫妇也不能分居,但新娘可被娘家请去居住数天,然后再被夫家接回居住数天。柘城一带,新娘第一次回娘家住四天,第二次住八天,故谣称“头趟四,二趟八,到娘家,娘家发,到婆家,婆家发”。沁阳、安阳等地,新郎新娘多在婚后第九天被娘家接去,于当日就返回,也有夫妇同在娘家居住九天后再返回的,俗称“住九”。回娘家居住的天数,全省各地不尽相同,一般在娘家居住不能超过住夫家的天数。商城一带,新娘要在夫家居住一月后,娘家方可接去住八或十天,当地称此俗为“住对月”。可知新人之贵。 新娘第一次住娘家返回时,娘家要赠送花碗两个,红筷两双等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