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四清,男,1967年生,内黄县马上乡东四牌村人。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安阳市书画研究会会员、四清木板灯笼画代表性传承人。
张四清出生于民间艺术世家和武术世家,先祖均为民间著名木板灯笼年画、灯笼艺人和梅花拳拳师。受家庭熏陶和祖训,从13岁和爷爷、父亲在一起学做灯笼画、粘纸、画画,练习梅花拳。后来又随父亲学习灯笼画刻板,在继承了祖传全部技艺后,到各地拜名师、访高人学习交流灯笼画技艺,取长补短提高自己水平,并创新发展一些灯笼画制作技能,至今从业已有40余年,是豫北民间著名的灯笼画艺人。
张氏灯笼画有显著的艺术特点:人物形象崇尚英雄,崇尚武术,夸张朴实,富含行侠仗义、杀富济贫、强身健体的内容,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淳朴古老的民族艺术风格。灯笼画的内容和题材始终紧贴民风民俗,多以民间故事、吉祥喜庆、神像、戏剧为题材,用象征、寓意、夸张的手法,表达人们美好的愿望和喜庆的心情。人物造型装饰性强,安排巧妙,画面给人以简洁而不烦琐的感觉。色彩鲜亮夺目,手绘上色处采用特制的颜料和特制的柳根笔涂色,过渡颜色分明,大红大绿,对比强烈,明快朴实。
张家灯笼画发展至今,有记载的已经有七代,现在代表性传承人为张四清。他在传统灯笼画的基础上,大胆进行一系列创新和发展,加入许多时尚的文化元素,使之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当代人的审美习惯,被有关部门命名为四清灯笼画。2011年,四清灯笼画被列入内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3年又被列入安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年,四清灯笼画代表性传承人张四清被安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安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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