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授课
11月10日至15日,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培训中心和河南省文化厅承办、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协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与保护培训班”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培训班”在郑州举办。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罗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魁立、周小璞,河南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孙鹏,河南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刘春晓,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裴景岭等领导、专家以及来自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内蒙古、河北、山西、浙江省(区、市)文化厅(局),大连、宁波市文化局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为提高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对代表性项目申报与保护工作的理论认识与业务水平,此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与保护培训班”邀请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管理处副处长张晓莉,信息中心专网与通讯处工程师王尧介绍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业务与技术要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刘锡诚、康玉岩、刘文峰则分别就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做了具体讲解。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2011年,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命名公布了第一批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树立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典型,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总结和推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此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培训班”邀请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魁立、周小璞,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文艺理论研究所所长陈飞龙、工艺美术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邱春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徐艺乙、柳长华,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理论、传承人的历史价值、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进程、传承人在生产性保护中的作用,以及传统医药和传统技艺项目生产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作了专题阐述。
此次培训班采用课堂讲授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除授课外,还组织学员观摩了“曲剧”、“撂石锁”、“朱仙镇木版年画”、“灯彩(汴京灯笼张)”、“汴绣”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使他们提高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的理论认识,解决了在申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明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对今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