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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推动文化发展促进文化繁荣

2012/3/9 8:46:04 点击数: 【字体:


    ——解读《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2月22日,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的需要,是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需要,是解决当前我市文化建设面临突出问题的需要。
市三次党代会报告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思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发挥文化引领社会、教育群众、推动发展的功能。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精品艺术生产、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人才培养6大体系,努力形成优势彰显、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文化发展新局面。我们要实现“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必须联系实际,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文化繁荣发展。
 

    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在《实施意见》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被放在首位。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出了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拓展精神文明创建三个方面的任务。其中“强化理论武装工作”部分提出:建立完善县乡两级述学考评制度。“拓展精神文明创建”部分提出:市中心城区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两个、全省文明县城两个。成立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设立市志愿服务资金,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要实施持续性、广泛性、典型性三位一体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模式,组织开展各类先进评选和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文明建设、诚信建设,显著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此部分中,有两个新提法值得注意:为了加大对典型人物和先进群体的宣传力度,强化示范引导作用,《实施意见》提出举办公民道德论坛、道德模范巡回报告会,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感动天中”十大人物、文明市民标兵、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尊老敬老模范等。

    为了引导全市人民的品格追求和价值取向,整合竹沟革命纪念馆、杨靖宇将军纪念馆、焦竹园鄂豫边革命纪念馆等景区资源,打造竹沟红色旅游区,使之成为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课堂”。概括、提炼、弘扬新时期驻马店精神,使其内化为全市人民的思想共识,外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加大传播能力建设

    驻马店市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驻马店市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离不开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才能把握正确导向,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在这一部分中,《实施意见》提出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壮大主流媒体,加大传播能力建设和加强互联网运用管理。

    《实施意见》中“加大传播能力建设”部分提出:尽快解决市广播电视中心后续建设、搬迁经费问题,确保2012年投入使用。做好驻马店报业大厦的立项、设计,尽快开工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投入使用。支持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广播电台、驻马店电视台数字化建设,构建采、编、播、存、用一体化的数字技术新体系。重视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支持传统媒体发展新兴媒体,提升传播能力。“加强互联网运用管理”部分提出:积极借助新华网、人民网、大河网等国内知名网站宣传推介驻马店,加快推进市内新闻网站发展壮大。
 

    繁荣发展文学艺术

    驻马店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挖掘整理这些资源,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有利于丰富驻马店文化内涵。在《实施意见》中,把积极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地方特色、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作为文艺工作者创作优秀作品的标准。

    《实施意见》中“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部分提出:坚持把体现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文艺产品的最高标准,对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创文艺作品,给予重奖。继续开展“欢乐中原•和谐天中”、“舞台艺术送农民”和节庆文化、民俗文化活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的为民情怀。
 

    着力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为了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加强现代传播能力建设。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实施意见》把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放在了重要位置。

    《实施意见》在这一部分中强调着力构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关心偏远农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保护他们的基本文化权益。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办文化的良好格局。

    《实施意见》中“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部分提出:加快市博物馆、市群艺馆的收尾工程和布展工作,尽快向市民开放。建设彰显文化内涵的主题文化广场、文化长廊。驻马店世纪广场、天中广场及各县区文化广场设立固定演出平台。市和县区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比例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

    “加强文化资源保护传承”部分还提出了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人事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形成品牌效应。加强天中文化的研究、传承和利用,深入挖掘、有效整合我市文化资源,增强天中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实施意见》在这一部分提出:规划建设市新华图书影视艺术中心,建设天中印刷城,助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推进嵖岈山风景区、南海禅寺文化园区建设,开发盘古山文化园、天中山生态文化园等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天中文化旅游体验区。推进金顶山、宿鸭湖两个生态旅游组团建设,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依托丰富文化资源,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支持中小文化企业、民营企业开发特色工艺品,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实施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就是要实现文化领域的改革创新,让文化单位更强大、文化管理更顺畅、文化内容更丰富。《实施意见》在这一部分中强调推进市县电影公司、影剧院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深化县级“文广新”合并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等,按时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快驻马店日报社广告、发行、印刷等经营性业务和市电台、电视台广告业务的剥离,探索承包、合作或转企等企业化经营之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继续深化县级“文广新”合并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是加快驻马店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实施意见》在这一部分中强调培养地方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和宣传文化干部管理三项工作。

    《实施意见》中提出: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四个一批”人才专项资助资金,建立市级奖励机制,对在宣传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市文联增设协会工作机构,适当增加编制、经费,保证所属各协会正常活动的开展,并提出了深入开展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推动活动向理论、社科、文艺、出版等领域拓展延伸。
 

    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

    《实施意见》在这一部分主要从组织领导层面出发,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加大对文化繁荣发展的投入,保证正常的文化活动经费,并逐步增长达到省定拨款标准。加大对广播电视事业的经费投入,加大对文艺院团演出的购买力度,保证市级每年购买不少于100场。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文化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把宣传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列入“三杯”竞赛考评,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时间:2012年03月09日

责任编辑: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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