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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民俗博物馆从民间征集到清末婚书

2012/4/9 11:01:06 点击数: 【字体:

  
    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28日电  (记者李丽静)2月26日,河南洛阳市民俗博物馆从民间征集到5份清朝末年的民间婚书,这些婚书充分反映了旧时洛阳一带的婚姻习俗。
    
    据介绍,婚书是旧时的一种文约,是婚姻当事人持有并作为婚姻证据的最直接、最原始的材料,种类比较多,根据礼仪程序,有庚帖、定书等。
    
    洛阳市民俗博物馆此次征集到的5份民间婚书中,两份订立于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七月,是康庄村两户姓宋、姓翟的人家为子女订婚时相互交换的庚帖。其中女方送给男方的称“女命庚帖”,男方送给女方的为“男命庚帖”。这种庚帖用装饰精美的红色纸张写就,长约1米,宽约30厘米,行文格式非常严谨,从前到后,依次具明订婚男女的姓名、籍贯、排行、生辰八字等。庚帖上还写明了每一方的曾祖、祖、父三代的名讳。
    
    这种庚帖用词讲究,抬头、结尾部分通常都有“百世芝兰”“千年好合”等吉祥祝福用语。另外,介绍、促成男女双方婚姻的媒人姓名,庚帖上也写得明明白白,称之为“冰人”“大月老”。
    
    与上述两份初婚婚书的喜庆相比,本次征集到的两份再婚婚书让人感到非常辛酸,充分反映了旧时再婚妇女地位的低下。这两份婚书的立字人均为前夫亡故的妇女,一个姓石,一个姓董,连名字也没有。她们在丈夫亡故后,因为家庭贫困,无法生活,只好再婚嫁给他人。可是在此过程中,前夫家人却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只有收到了50串“身价钱”“聘礼”,才允许其改嫁。(原标题:河南洛阳民俗博物馆从民间征集到清末婚书)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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