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下中国商人的“弦高包袱”
2012/5/11 10:11: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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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传闻比尔•盖茨和“股神”沃伦•巴菲特要来中国“劝捐”,凡被邀请参加慈善晚宴者,两位都会请求他们捐出一半身家。面对“捐还是不捐”的问题,富商和民众间的答案好像颇有背离,一般人总是想:你有那么多钱,捐出来一些又如何?可消息一出,除了“中国首善”陈光标表示会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外,绝大多数富豪无不将邀请视为“鸿门宴”,纷纷挂出免战牌。于是叹息者有之,痛恨者有之,举美国两位做榜样、循循善诱者亦不少,可惜效果不佳,咱们的富商的确有点油盐不进的味道。既然这次洋人做榜样没什么用,咱们换成古人如何?
公元前627年,秦国以孟明视为大将,率领300辆兵车偷袭郑国。路经滑国时,消息被郑国的牛贩子弦高得知。弦高冒充郑国使臣给秦军送上了4张熟牛皮和12头肥牛,声称是郑国国君派自己来劳军的。对手都知道了还偷袭个什么劲呢?秦军只有灰溜溜地回家了。作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模范,弦高青史留芳。留芳固然是美事,但笔者以为,人以自己本职工作留芳才算正常,比如霍去病以战功、张居正以政治、孟浩然以诗篇。以这个道理来推论,商人也应该自己生意做得好而受尊重,可是在中国历史上,你能找到几个因生意做得好而被褒奖的商人?想要在官方话语中占有一席之地,他们必须选择背负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便是中国商人的“弦高包袱”。在古代,那是捐资助学、助军,在今天,恐怕就是劝捐了。
“弦高包袱”来自于中国的重农抑商传统。从汉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到清朝雍正皇帝所说的 “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除了宋朝等极个别时代外,重农抑商的观点贯穿了封建社会的始终。无需另求例证,导致舟山屡遭废弃的“迁海令”,也和重农抑商的观点紧密相关。细细排摸起来,就连“商人”一词的起源,都能看出从事贸易之人的心酸经历。根据著名历史学家吴晗的观点,周灭商后,将殷商的遗民迁移至商丘,并以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进行严密控制。被迁徙的商遗民既无政治权利,又失去了土地,只能发挥自己善于经营的长处,以商业(买卖货物)作为主要职业。久而久之,商人这一表征商族人的词语便逐渐被用以指称远途贸易者。在周朝的天下,殷商的遗民身为 “亡国之余”而过的四处奔波、受尽屈辱的生活,竟然成了后世中国商人无法摆脱的宿命。
职业的价值在于职业本身。考量农民,标准应该是粮食丰收;考量工人,标准应该是产品合格;同理,考量商人也不应该另有什么附加标准。陈光标风义高古,自然值得敬佩和提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不捐出身家财产的富商必须被指责。我们可以扪心自问,如果自己是富商,我会很愉快地像陈光标一样“裸捐”吗?如果不行,我能参加宴会、捐出一半身家吗?恐怕大多数人的答案会和现在的富豪一样。捐助起于行善的能力,更源于内在的善心和境界。拿普通人做不到的标准要求商人、给他们加上沉重的“弦高包袱”,除了被要求者的反感,还能收获什么呢?
9月12日上午,位于定海芙蓉洲路聚奎弄6号的刘鸿生纪念馆开馆(9月12日《舟山晚报》)。作为“舟山精神”的代表,刘先生既是大实业家,又是大慈善家。因为刘先生的事业多在上海,舟山人对其造福桑梓、作为慈善家的一方面可能体会更深。但我们应该知道的是,作为实业家的商人本身就应该享有荣誉,我们对刘先生的尊敬,当然也应该是双份的。【原标题:卸下中国商人的“弦高包袱”】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秦淮南 时间: 2010年09月17日
责任编辑: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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