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春芳的一通电话,姑且拿来,用作我穿百家衣历史的开场白。
翻看自己不同时期的照片,居然没有哪一张没有穿着他人衣服的。我对自己的穿衣问题感起兴趣来。
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姐妹们的衣服往往像鱼咬尾似的,一个接一个捡着穿,弟弟妹妹穿哥哥姐姐的。那时,我捡哥哥的衣服穿得最多。印象最深的是,瘦瘦高高的哥哥的裤子太长了,每次我得把裤脚卷起好几圈,不过,还是觉得很时髦。有时也捡他*的衣服穿,尤其是高中毕业时,身形发育完全,便跟妈妈共起衣服来。现在想来,妈妈当时的衣服样子有点老土,自己却浑然不觉。想当初,根本没有美不美的观念。只要没有补丁,不破不烂,就感觉良好。
大学毕业那年暑假,趁上班之前的几天调息,好好在家跟爸爸妈妈享受天伦之乐。穿裙子穿腻了,翻出爸爸的西装短裤穿上,爸爸很瘦,我也不胖,西装短裤居然穿着刚刚好,很帅气、很精神。后来,爸爸就把他的两件用来对换穿的西装短裤送给我了。这是我唯一的一次穿爸爸的衣服。每次想起早逝的爸爸,必想到这两件西装短裤。
上班的第一天,便中了公司团委书记的埋伏圈,不到一月,乖乖就范。团委书记是运动健将,无数次参加比赛,就有了无数运动套装,足球的、篮球的。小时候一直穿哥哥的衣服长大,对男孩子朝气蓬勃的运动服有仰慕的喜欢,大有“不爱红装爱武装”的觉悟,穿团委书记兼男朋友(现在是老公)的运动装,无可怀疑地顺理成章。那时,还特地为穿男朋友的一套大红运动服剪了短发,自我感觉特别英姿飒爽。
穿婆婆的衣服,应该也不算少的。婆婆的衣服,穿得最多的是毛衣。作为准儿媳到婆婆家去的第一次,天气突然变冷,婆婆找出一件紫色毛衣穿在我身上。紫色十分衬皮肤,惹得我不断地偷偷跑去房间照镜,臭美得不行。后来,婆婆就时刻留意适合我穿的毛衣,说来奇怪,买来的毛衣穿着都蛮好看的。
结婚、生子,孩子们快速长大,衣服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变小,衣柜里满满收藏着孩子们穿不了的衣服。好好的扔了可惜,有的送了人,我挑选了几件合适的自己穿上。以前穿他*的衣服,没什么感觉,现在穿孩子的衣服,感慨地欢喜、自豪,一如当初孩子在腹中一样的满足。
朋友也时有衣服赠送。送之前,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你穿着好看些。”于是,信以为真。丽萍送过我一件裙子和一件红衬衫,平英姐送过我一条牛仔裤,菲妮送过我一件开胸针织衫,征华送过我一件唐装……衣服们都还在被我穿,友情永远不变。
说来,送我衣服最多的是亲爱的妹妹。因为购买眼力的低下,曾经屡次遭到妹妹的鄙夷,去年起,我从里到外、连鞋袜的衣着装扮就被妹妹全部代劳了。那天,穿着妹妹给的马靴见一个朋友,被慧看见了,大惊小怪:嗬,今天这么漂亮?我赶紧辩解:外套是春芳给的,毛衣是婆婆给的,马靴是妹妹给的,全身是被组合的。
慧说:穿百家衣,有福气的。
哦,诚然。(原标题:穿百家衣(图))